受XX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组委派,按照中央和XX区关于督导工作要求,结合XX区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实践,从如何把握督导主要工作环节程序步骤,与大家一起学习交流。
按照中央要求,教育实践活动分为三个环节,即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加上前期准备和总结工作,督导工作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有5项工作,即组建督导组、集中学习培训、制定督导工作初步方案、收集有关情况、审阅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等。
(一)组建督导组。XX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督导方案)将对组建督导组作出原则规定,各地各级督导组可参考XX区组建原则,由相应层级的领导干部担任正、副组长,成员从各级纪委、组织部门等抽调。根据第一批活动经验,一定要选派素质强、业务素质好、作风过硬的精兵强将参加督导工作,特别是选好组长和联络员。督导任务是比较重的,每个督导组所督导的单位不宜过多。
(二)集中学习培训。对督导组进行全员培训,吃透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重要性不言而喻,这次骨干培训也是为各地开展培训做出示范。XX区下一步还要对XX区第二批督导组开展培训,期间XX区纪委、XX区党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同志将向督导组介绍所督导地州市、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请各地安排各级纪委、党委组织部提前做好向本级督导组介绍情况相关材料的准备。
(三)制定督导工作初步方案。培训结束后,督导组要根据工作要求,研究制定督导工作初步方案,报教育实践办备案。并根据教育实践办提供的讲话通稿,结合所督导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督导组组长在所督导单位动员会上的讲话稿,并通知所督导单位提供基本情况、活动方案等有关材料。
(四)收集有关情况。各地教育实践办牵头请本级纪委、党委组织部、巡视机构、信访、审计部门分别就了解掌握的对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守纪律、反对民族、作风方面的问题形成有关材料,由教育实践办认真梳理后,转交各督导组内部掌握。
(五)审阅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督导组重点对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进行审阅把关,提出意见建议。督导组组长适时与所督导单位党委(党组)沟通,了解活动准备情况,商定督导组进驻时间、动员会召开时间等事宜。督导组联络员向所督导单位党委(党组)提供评议样表。
该环节主要有6项工作。即与党委(党组)商定启动部署工作、了解教育实践活动准备情况、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个别谈话听取意见、了解征求意见情况和汇总上报情况。重点讲四个方面。
1、参会人员范围。督导方案将对地州市动员会参会范围作出原则规定。XX区动员会还确定了列席会议的人员。各地州市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以往惯例自行确定列席人员。参会人员填写评议表,列席人员不填表。为便于各地对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动员会参会范围作出规定,我介绍一下XX区第一批活动单位动员会参会范围,供大家参考。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参会人员范围: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现职厅级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正厅级干部和近3年退出领导岗位的副厅级干部;机关和事业单位内设处室(部门)处级干部(人数较少的单位可扩大到全体干部),部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局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本单位XX区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党员代表。其他需要列入范围的,由督导组同所督导单位党委(党组)商定。
国有企业参会人员范围:领导班子成员;近3年退出领导岗位的领导班子成员;驻企业监事会干部;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员(人数较少的可扩大到全体人员),部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子(分)公司或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本企业XX区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以及一线党员职工代表。其他需要列入范围的,由督导组同所督导单位党委商定。
以上党员代表和党员职工代表一般都掌握在10人左右,也可根据实际,由督导组和所督导单位党委(党组)商定。
2、主席台就座人员。一般情况下所督导单位党委(党组)党组和督导组组长、副组长在主席台就座。其他需要在主席台就座的人员,由督导组同所督导单位党委(党组)商定。
3、评议对象。XX区动员大会测评对象是XX区党委、、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法院、检察院正职领导,调离新疆不满一年的省级领导干部。XX区第一批活动单位动员会评议对象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厅级领导干部,调离本单位不满一年的厅级领导干部。以上领导中的非中员不作为评议对象。
地州市动员会评议对象是党委、(工委)、政府(行署)、政协(政协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法院、检察院正职领导,其他厅级干部,调离本地不满一年的厅级领导干部,非中员不作为评议对象。
关于伊犁州动员会评议对象XX区教育实践领导小组还要研究,原则上为党委、、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法院、检察院正职领导,调离本地不满一年的厅级领导干部,非中员不作为评议对象。其他厅级干部在任职单位进行评议。
县市区动员会评议对象是党委、、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法院、检察院正职领导,调离本地不满一年的四套班子成员和法院、检察院正职领导,非中员不作为评议对象。
4、评议表的印制、发放和回收。为便于会后分检评议表、梳理意见,建议地州市、县市区按照四套班子及其成员、法检正职和其他厅级干部五套表分颜色印制评议表。考虑评议表填写内容较多,根据第一批活动经验,评议表建议会前发放,可会上交回,也可规定时间会后收回。组织好评议工作很重要,要督促参会人员务必填写,防止出现空白票,无论采取哪种回收方式,都要保证有较高的回收率。
(二)个别谈话。督导方案对地州市层面谈话范围、谈话口径作了原则规定,县市区可以参考。在第一批活动期间,为更好地听取意见,谈话范围都相应扩大。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第一批活动中,第一轮谈话后,又开展了“回头看”,与班子成员进行了第二轮谈话,要求每位同志对自己、班子和班子每个成员在坚强和“四风”方面的问题逐人逐项提出意见建议,第二批活动,在个别谈话环节一次做到位,力争不搞第二轮谈话。
(三)了解征求意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听取多方面意见,聚焦坚强、反对“四风”,查找出问题,是第一环节工作的重点,也是确保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这也是此次培训几位领导强调的一个问题,督导组组长和第一批活动单位也介绍了典型经验,实践成果汇编也有这方面的经验总结。
1、除伊犁州外,厅级干部兼任委办局等部门职务的,参加部门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但不作为评议对象。但要参加部门单位生活会,其他环节的活动是否参加,请厅级干部自己定。
3、在不同班子中任职的领导干部,要参加其所任职的每个班子的评议。评议结果转该同志任主要领导职务所在单位的督导组。是否在不同单位都参加教育活动,请各地根据任职的实际情况自行研究确定。XX区第一批活动期间,实际操作中有4种情况,可供大家参考。
(1)分别参加两个任职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这些同志在两个任职单位均有分工和重要业务工作,并担任其中一个单位主要领导。
(2)参加主要工作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同时参加另一任职单位生活会。这些同志虽在两个一级厅局担任领导职务,但分工和业务工作主要在一个单位;同时考虑到整体班子建设,参加主要工作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同时参加另一任职单位领导班子生活会。
(3)只参加主要工作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这些同志虽在两个一级厅局担任领导职务,但分工和业务工作主要在一个单位;在另一个单位没有具体分工,平时主要是参加会议,只参加主要工作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并将在没有具体分工任职单位所征求的意见建议转其主要工作单位相关督导组。
(4)其他两类情况。驻外人员,按外交部驻外使馆相关要求,参加活动。已参加所在XX区厅局单位评议,主要工作在地州市的厅级干部,XX区教育实践办将把这些同志的评议意见移交相关的XX区督导组,请大家了解掌握这个情况。
4、对从所督导单位调出不满一年的领导干部,一并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转该同志所在单位的督导组。已调XX区工作的厅级领导干部评议结果转XX区教育实践办,已调XX区工作的其他干部评议结果转该同志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5、兼任相关单位领导职务但不驻会的,不作为兼职单位的评议对象,也不参加兼职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
6、离退休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根据中央要求,全体党员参加此次教育实践活动。离退休党员干部在活动中可以通过支部集体学习或自学方式参加学习讨论,在各个环节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但不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不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此外,已退休领导岗位,目前在任或在政协任、委员的,以及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均参照离退休党员参加活动的办法执行。
7、非中员领导干部作为领导班子的一员,欢迎他们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不作为评议对象。召开领导班子专题生活会时,邀请他们列席,但不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组织集体学习时,邀请他们参加。活动中,要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发挥他们的作用。
8、活动期间交流任职(包括提拔任职)、挂职、援疆、学习培训的干部如何参加教育实践活动,XX区将做出规定,在实际工作,如有疑问的,请及时与XX区教育实践办沟通。
该环节主要有6项工作。即通报情况、谈话提醒,审阅对照检查材料,参加专题生活会,及时评价反馈,通报专题生活会情况,上报专项报告。下面分12个步骤介绍情况。对每个步骤届时XX区教育实践办将作出具体部署,这里我主要是点个题和对重点步骤进行讲解。
(二)报送通报材料、谈话提醒材料。督导组根据纪委、党委组织部在督导组培训会议上提供的相关材料,结合评议、个别谈话、座谈走访等方式及“回头看”环节收集到的意见和教育实践活动办转送的巡视、审计、信访、干部监督等部门以及其他方面反映的意见,在对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的通报材料和对领导干部的谈话提醒材料中,要明确指出坚强和“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通报材料和谈话提醒材料以书面形式报纪委、党委组织部审定。届时,XX区教育实践办提供模板。这里要提醒的是,通报材料和谈话提醒材料需要督导组集体研究,归纳整理,明确提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是对征求到的意见的简单堆砌和照搬照抄。
(三)围绕召开高质量的专题生活会制定第二环节具体方案。紧紧围绕召开一次高质量的生活会,制订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具体方案,明确这一环节的任务、方法、步骤和措施,重点就继续深化学习、进一步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查摆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领导干部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生活会的准备和组织工作、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情况通报等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四)精心组织学习。学习要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这一步骤要为开好专题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
(五)广泛征求意见。在第一环节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主要是通过自己主动找问题、互相帮助找问题、上级提醒找问题、对照典型找问题、突出重点找问题,进一步聚焦坚强和反对“四风”。
(六)通报情况和谈话提醒。督导组根据纪委、党委组织部反馈意见,形成通报情况和谈话提醒的正式材料,报教育实践办。向所督导单位通报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对所督导单位党政正职分别进行谈话提醒。第一批活动期间,XX区督导组谈话提醒对象不含兼任厅局单位职务的省级干部,各地督导组在谈话提醒时根据相应级别掌握。对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由督导组会同所督导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领导干部,可委托党委(党组)进行谈话提醒,也可由督导组逐一进行谈话提醒。督导组向所督导单位和领导干部提供通报情况和谈话提醒书面材料。
(七)开展谈心谈话。党委(党组)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同时,班子成员应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约谈。地州市领导一般要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各活动单位党委(党组)要主动向督导组汇报谈心交心情况,特别是对将提交到生活会开展批评的意见要事先向督导组报告。督导组要通过听取汇报、与领导班子成员个别谈话等形式,及时了解谈心交心情况。要认真分析,严格把关。通过谈心谈话为生活会上的互相批评奠定基础。
(八)撰写、审阅对照检查材料。党委(党组)召集党委(党组)会议,查摆班子存在的问题,并主持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初稿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议,作为整改的重要依据,在一定范围通报。领导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委(党组)审阅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经上级分管领导审阅。
督导组对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认真审阅,严格把关。地州市党委、(工委)、政府(行署)、政协(工委)领导班子和所有厅级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经XX区督导组审阅后报XX区教育实践办审阅。
(九)报送召开生活会的报告。经督导组同意的基础上,写出召开生活会的书面报告,连同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梳理出的生活会前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一并报XX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主要应包括会前征求意见情况、查摆问题情况、相互谈心情况、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安排、会议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范围等内容。列席人员,与督导组协商确定。
(十)召开专题生活会。会上,按照先班子、后个人,先主要负责人、后班子其他成员的顺序逐个进行。首先对照检查、自我批评,然后其他同志逐一批评帮助。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因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是经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过的,对于班子材料,在会上班子成员不再进行点评。如果班子成员中有非中员,事先也未征求意见,会上应请其对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提出意见。
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所督导单位生活会。督导组组长要在会上对专题生活会尤其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作出评价,并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下一步整改落实情况提出相关要求。
(十一)通报专题生活会情况。各单位要在生活会后形成专题生活会通报材料,并召开通报会在《督导工作方案》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通报,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如实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通报内容主要包括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
(十二)上报专项报告。各单位要在专题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形成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附会议记录复印件、整改方案及生活会情况通报材料),经督导组审阅后,分别报纪委、党委组织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该环节主要有3项工作。即审阅整改方案、提出正风肃纪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制度建设情况。第三环节督导工作重点是:
(一)督促开展好“回头看”。督促所督导单位通过“自己查、群众提、互相帮、上级点、集体议”,做好“六看”,对学习教育、查摆问题、自我剖析、谈心交心、开展批评、边查边改等逐项“回头看”。
1、督促所督导单位依据征求意见中的突出问题,围绕严守纪律、反对民族、改进作风,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
2、严把整改方案审阅关。主要看整改方案是否明确了整改内容、目标、时限、责任、措施;是否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排出了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解决的问题和长期坚持抓好的问题;是否实行了一把手负责制。经督导组审阅后的整改方案报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
3、督促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将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向群众公示,整改方案和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具体范围由督导组商所督导单位党委(党组)确定。同时督促领导干部制定个人整改措施。
2、在充分听取所督导单位党委(党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的意见建议。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提出进行整顿的意见建议;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提出促其改进的意见建议;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对在反对民族主义及其活动等重大问题上言行不一、表里不一、认识含糊、态度暧昧、立场动摇的干部要提出组织调整的意见建议。
3、对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进行严肃查处。对主动讲清问题、确有改正行动的干部,督导组要和所督导单位党委(党组)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要提出提拨使用的意见建议,落实“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
1、督促所督导单位制定制度建设计划,把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作为建章立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了解掌握是否对已有的制度进行认真梳理,是否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作了修订完善,是否研究出台了一些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和规定,制度建设计划审阅把关后报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
2、督促所督导单位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等制度措施,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根据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督导组与所督导单位党委(党组)商量沟通后,适时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会议由所督导单位党委(党组)主持并讲话,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督导组组长讲话,对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评价,对继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要求。督导方案将对地州市总结会参会范围作出原则规定。XX区总结会还将确定列席会议的人员。各地州市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以往惯例自行确定列席人员。参会人员填写评议表,列席人员不填表。为便于各地对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总结会参会范围作出规定,我介绍一下XX区第一批活动单位总结会参会范围和评议情况,供大家参考。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参会人员范围: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现职厅级干部;机关和事业单位内设处室(部门)处级干部(人数较少的单位可扩大到全体干部),部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局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本单位XX区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党员群众代表,数量可按不多于参会人员的五分之一掌握。其他需要列入范围的,由督导组同所督导单位党委(党组)商定。
国有企业参会人员范围:领导班子成员;驻企业监事会干部;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员(人数较少的可扩大到全体人员);部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子(分)公司或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本单位XX区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以及一线职工代表,数量可按不多于参会人员的五分之一掌握。其他需要列入范围的,由督导组同所督导单位党委商定。
总结会结束时,对所督导单位党委(党组)班子及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评议,重点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情况。评议表分为A、B、C三种。其中A表由领导班子成员和厅级以上干部填写;B表由处级干部填写;C表由其他参会人员填写。评议表由督导组负责回收汇总,评议情况要向所督导单位党委(党组)反馈。
督导组要对所督导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和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报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分别转报纪委和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