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作为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更多更高的要求,如何加强农村基础党组织建设,值得认真研究和探讨。
1、村干部队伍不稳定。从近几年村党支部更换频繁的情况可反映出干部队伍的不稳定。2003年至2005年3年内我镇41个行政村更换了19个村20名支部,一个任届期内更换了一半。连任5年以上的支部仅14名,只占三分之一。干部不稳定,尤其是频繁更换村支部,往往带来许多不良后果:工作不连续,遗留隐患,增加后任干部的工作难度;财务易混乱,加剧干群关系恶化,干部失去威信,支部失去凝聚力;人心易涣散,地方社会不稳定,削弱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2、村干部素质不高。新农村建设要求村支部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要求村干部切实提高执行政策、统筹发展、处理矛盾等各方面的能力。但现实中普遍存在三个不适应,即:思想观念不适应,缺乏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意识;工作方法不适应,简单粗暴办法少;工作能力不适应,缺乏带领群众闯市场、发展高效农业的能力。
3、村党员发挥作用不够。一些党员习惯于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对效益农业、科技农业和农产品的信息、营销一窍不通,连跟着能人学着干的本领都没有,更不必说带头干了。在履行义务方面,不少党员并不比普通群众强,甚至是只要求他们不拉反纤就行了。有的党员以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为重,煽动群众。有的不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还有的在参加组织生活时索要报酬。这样,党员在群众心里的形象就降低了。
4、村级管理不规范。一是执行制度形式化。制度定了不少,如生活会制度、理财制度等,写在了纸上,挂到了墙上,但形同虚设。相当部分党支部认为党员学习是务虚,起不到任何作用,因而不重视党员的活动。二是村务公开形式化。村务公开尤其是财务公开不彻底。三是重大事项村民决策形式化。对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征求村见不够深入,沟通少,导致群众意见大。
5、村集体经济薄弱债务沉重。村级负债带有普遍性,轻则近十万,重则达百万。村级债务重,给村干部带来沉重思想包袱和工作压力,造成了村干部疲于完成中心工作而无力抓生产发展的被动局面。
一是农业弱势与发展不足。农业比较效益低,还要面对自然、管理和市场风险,决定了农业处于弱势。加上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多,在城乡同时承受就业压力的情况下,农业现代化特别是机械化步伐不得不放慢,农业生产基本是按人人分杯羹的理念进行,劳动力处于一种逼迫性密集型状态,因而农村人均纯收增长就十分缓慢,客观上导致了农业发展难、农民增收难、农村工作难的三难局面。发展不足则是主观原因,表现在两个方面,即两个极端:其一是盲目发展。这在上世纪90年代表现尤为突出,留下的教训是深刻的。虽然一时解放了人们的思想,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却是以牺牲老百姓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以及村集体背上沉重债务为代价的。直到现在老百姓和村干部还谈虎色变恨之入骨,谈到调整产业时,他们普遍以冷静的心态对待。盲目发展带来的是对生产积极性的严重挫伤。其二是发展缓慢,后劲不足。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镇水产业已发展成为主导产业,形成了我镇实现农民增收的主要潜力之一。但从近两年情况看,养殖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显得非常有限,实现增收的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产业,如粮、棉、油生产,依然按照传统模式进行,机械化程度低,技术含量低,因而劳平产出效益低。盲目发展和效益低下带来的结果是:形成债务容易,化解债务艰难,村干部普遍感到无能为力。
二是村干部保障制度不健全,责、权、利没有有效地协调统一。村干部站在三农三难问题的风尖浪口,责任重大。履行好职责理所当然,但4千元左右的工资待遇(有的年底还是张白纸),确实让他们心里不踏实,因而不少人只当副业来做。待遇低,压力大,因而不想干;干得人瘦了,存折垫空了,觉得不能干了;态度坚决,得罪了人,有人叫骂,有人要打,不敢干了,这就造成了干部队伍不稳定。群众看干部,干部看支部,支部就看有没有一个好支部。事实上,配备一个好班子,特别是选一个好支部非常难。一方面像样的人基本外出,值得选择的人少;另一方面在家的能人又不想干、不敢干。在这种情况下,有的村不得不下派干部到村任支部,有的村则只能搞几个人凑合着干。出现以上情况的原因很明显,就是村干部的责权利没有有效地协调统一,是责任重大,利无保障。
三是对村干部尤其是支部的监管不到位。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村民自治的途径就是实行选举、决策、管理、监督。村党支部起领导核心作用,保障村委会搞好选举、决策、管理,监督村委会实行村务公开,保障监督。这样看来,村委会对村民进行管理的同时,既要接受村民的监督,又要接受村支部的监督以及管理。这就造成这样一个事实:在那个地方,支部一句话算数。结果容易导致村干部关系紧张,班子战斗力不强,干群关系恶化,支部凝聚力下降。虽然采取了一些相应措施,如村民理财小组会审,但碍于情面开绿灯者有之,或者感情庸俗睁一眼闭一眼亦有之。所谓村从财务乱起,就是因为对村干部尤其是支部的监管不到位所致。
四是考核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的标准缺乏科学性。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把事情办好,把一个地方的经济搞上去,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在考察党政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方面,绩往往摆在首要位置,也正体现了把发展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的工作要求,这与发展是硬道理是一致的。但在尺度把握上,往往随意抬高绩的标准或者提出与当地实际情况不符的政绩要求,带来的结果是虚报浮夸,造假政绩,搞形象工程,劳命伤财,后患无穷。几年前,我镇××等村就因盲目发展而背上了沉重债务,至今步履十分艰难。
以上问题归纳起来就是:无人办事、无心办事、无力办事、无钱办事和无章理事。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坚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信心,积极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途径,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真正把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第一,坚定不移抓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党中央明确提出,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中心任务和基本目标。要增加农民收入,无外乎两条途径:一是靠农业自身发展,这是根本途径;二是靠以工促农政策,这是标本兼治手段。因此解决三农问题最根本的办法是,要从农业内部、农村内部和农村外部三个层面同时入手,增加农民收入。
一是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要充分发挥我镇水产主导产业优势,进一步调优品种、调优模式。如发展鱼回 鱼、黄古、鳜鱼、青鱼、黄鳝、甲鱼等名贵鱼的专养、混养、套养,提高产出效益。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进一步调优结构,寻找农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如发展养牛、猪、鸭等畜禽产业。在调整过程中,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要采取示范引导,稳步推广,切忌指挥命令,一哄而上;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避免走弯路,挫伤积极性;要有始有终,跟踪服务,切莫只管上轿,不管抬轿,避免墙内开花墙外香;要坚定发展的思想不动摇,不能因噎废食,错失良机。
二是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积极鼓励发展粮、棉、油加工业及水产品储运业,改善农产品流通环节,增加农产品销售收入和附加值。
三是为农村富余劳力创造条件,增加外出务工收入。通过合理流转土地,鼓励富余劳力外出闯事业,特别要鼓励农村青年走出去。农村需要的不是大量的青壮年劳力,而是机械化、土地集中经营和科学技术。要让他们看看外面的世界,把新观念带回来。
四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减负政策,实现政策性增收。要把中央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贯彻执行不缩水、不走样,从政策上增加农民收入。当前,村级债务不仅直接影响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而且成为农民负担反弹的严重隐患。要在思想上严防死守这道防线,决不能因债务问题引起农民负担反弹,甚至冲击税费改革。
五是抓住以工促农机遇,提升基础设施质量,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就是要加强以水、电、路、桥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质量,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为农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实现增收创造条件。
第二,创新工作机制,稳定干部队伍。要转变思路,转变传统工作方式方法,探索新农村建设要求下的新机制,使农村干部有建设新农村的新工作方法。
一是建立农村干部保障制度。要稳定农村干部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创造力和战斗力,有必要建立农村干部保障制度。要合理制定村干部工资标准和考核办法,由镇财政统筹,将村干部工资直接拨入个人专户。要结合保险护面,建立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是依法合理地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随着与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农村工作暴露一些新的问题。农村干部既要带头守法,又要教育村民依法履行义务,而在面对部分村民不自觉履行义务时,往往显得束手无策。特别是在沉重债务压力下,一面要有计划还债,一面因部分村民不自觉履行义务而举新债,这种群众无赖,干部无奈的局面,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难点,也是导致干部队伍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显得极为迫切,非常必要。而建立怎样的自治机制,值得探讨。要充分依据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体现以人为本的方针,在发扬村民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通过采取说服、教育和必要的组织性限制措施来约束村民,使干部由讲狠、作揖变为行规、执约,村民由行蛮、软拖变为守规、履约。
第三,加强对干部、群众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要通过广泛深入开展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干部牢固树立事为民想、利为民谋、权为民用的思想观念,和勤俭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要教育广大干部按照提出的要求,始终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自觉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摆在首位,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上日程。要摒弃态度粗暴,方法简单,有损党群干群关系的思想和行为。要充分发挥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带动作用,使之成为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推动者和领导者。要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要积极推行村务公开,增强村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帮助群众维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同时要教育群众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对少数恶意拒绝履行义务的,既要从法理角度,又要从情理角度,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要加大对歪风邪气的打击力度,为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为群众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第四,科学地把握好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尺度标准。科学合理地把握好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尺度标准,就是要考察领导干部:是否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是否有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精神;是否热爱农村,心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农民群众谋利益;是否存在搞虚假政绩、形象工程的问题,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重要依据之一;是否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真正做到把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千万不能为了快出政绩、多出政绩,而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