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我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以来,我县的初中和小学学生无不感受到了党的阳光沐浴。对学生免除书本费和杂费,对寄宿制学生实行补助生活费让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孩子上学的负担明显减轻,农牧民送子女上学的积极性高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一项好政策就是一片阳光。“两免一补”的阳光带来的是公平,是温暖,是幸福。“两免一补”政策的全面实施,减轻了贫困家庭教育支出的压力,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入学率,让许多因贫困而辍学的学生重返校园,巩固和加速了我县“普九”的进程,也让农牧民看到了脱贫致富的希望。“免除学杂费,农民得实惠”成为新的流行语;“新的学期到学校,两免一补真热闹。爸爸妈妈开怀笑,同学乐得呱呱叫” 、“中央给咱办实惠,农民种地不交税。娃娃上学不交费,真是和谐好社会。”的新童谣广为传诵。”
(一)加强宣传,规范操作。对贫困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严格。为了做好这项“民心工程”,乡镇、学校做了大量的宣传。一是通过标语、广播、新闻媒体等形式对党和国家关于“两免一补”的政策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二是通过在校内办宣传栏及师生大会进行宣传,让广大农牧民贫困家庭了解 “两免一补”政策的意义和内容,让广大受助学生真正体会了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目标明确,标准清楚。“两免一补”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贫辍学的学生。通过各项教育扶贫政策和争取社会资助,基本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及外来务工子女入学问题,确保不使一个孩子因贫辍学。2007年度,我县无一学生因贫辍学。
(三)收费公开,监督到位。要求农村学校坚决贯彻收费制度,严禁学校乱立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要求学校把收费证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情况、受助学生名单和金额向社会公开,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每学期对乡(镇)各校实施“一费制”和“两免一补”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四)加强寄宿制学生生活费的使用与管理,开源节流,确保每一笔资金用到刀刃上,切实保证学生在校期间能吃饱,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