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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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2-28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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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报告明确提出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讨论环境”的新要求,这是党建理论和实践上的又一个重大突破和创新。党员是细胞,只有细胞健康,党的整体才会健康。“党内是党的生命”,只有落实党员主体地位,才能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才能增强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在县,由于受各方面的影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员的主体作用的发挥离党中央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笔者试结合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从党员自身看,党员主体意识淡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一些党员把追求金钱作为“第一要务”,价值趋向更加“务实”,导致理念产生了动摇。还有的党员认为在党内工作、生活中真正起支配作用的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他们才是党的主体,而党员不过是被指挥、被管理、被教育的对象。二是从组织角度看,一些党的领导干部把党员仅仅作为党的工作对象,开展党的工作的工具,偏重于向党员提要求,派任务,忽视党员主体作用的发挥,使党员感到党内管理机制不健全,归属感不强。

  2、党内制度不完善。在党内法规规定中,对主体地位的法规规定上过于简单,主要是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和八项权利。现实中客观存在忽视党员的权利的问题,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党内事务知情权、参与权,对党的工作的建议权、倡议权、批评权,对党内选举活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对组织给予个人奖励的公平权或处分决定的申诉权,以及对党的干部的评议权、监督权等落实很不到位,对党内党外重大事宜,一般都是通知中层干部参加,使基层党员普遍认为自己只能接受教育、埋头苦干地为党工作,被上级组织冷落、忽视,而不能享受党员应该享有权利的群体。

  3、监督机制没跟上。在权利保障、救助方面,党员权利受到侵犯时,投诉、受理与查处放在同一个部门,本身在逻辑上,就缺乏一个完备的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造成维权难、程序繁琐,效果不佳,这也无形中影响党员主体地位的巩固。

  一要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高其认同度。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作为教育重点,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手段,深入开展党内生活教育,使他们提高意识,树立观念,培养作风,掌握方法,养成习惯,从而自觉地执行各项制度,虚心听取党员个体不同意见特别是批评意见。

  二要强化对普通党员的教育,提高其认知度。党员个体对“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认知程度,直接影响到“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组织部门要通过对普通党员进行党的的基本知识、方针政策及党规党纪等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树立行使和保护权利的意识,让他们了解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自己有什么样的权利,增强意识和维权意识,切实改变那种党员只是“按时交党费、凡事听领导、议事表同意”的不正常现象。

  三要强化素质教育,提高党员履职能力。组织部门要针对党内各种不良倾向,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多种途径,如,通过党员参加“三会一课”,听取党内报告,观看农村远程教育片等活动,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工作、作风的实际,正确地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不断提高党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思考问题的能力,激活其投身党内建设的热情,学会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一要出台和健全党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知情权。公开是的前提。组织部门要切实“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应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特别是本地区、本单位党员、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热点问题,都要最大限度、最广泛地向党员公开。要在广泛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

  二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保障党员参与权。参与党内事务,是党员主体地位最基本、最直接的体现。当前,健全党员的参与机制主要应进一步扩大普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范围,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党员代表议事机制、征集党员意见的制度、党员参与讨论重大问题的制度等。

  三要健全党内选举制度,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党员的选举权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一项重要的权利。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扩大,落实好党员的“四权”。要完善推荐、评议、测验制度,推行考察预告、差额考察、考察结果通报制度和考察前公示、任前公示等制度,扩大公示的范围。要积极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扩大差额推荐和选举的比例和范围、完善罢免制与任期制。

  四要健全党内监督机制,保障党员监督权。组织部门要为广大党员真正行使党章赋予的监督权利创造条件、疏通渠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批评、质询制度等,切实保障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监督权。

  一要加强日常监督。一方面,要加强制度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切实抓好已有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对有明确规定的,要认真贯彻执行;对只做出原则规定的,要结合实际加以细化,使党员能够在实践中更好地执行。另一方面,要加强程序监督检查,防止“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要通过对程序的监督检查,以“程序到位”促进“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到位”。

  二要疏通信访渠道。党内,在于党员拥有对违的原则和纪律、侵犯党员正当权利的党员向党的组织进行负责任地检举和控告的权利,也有向党的组织通过正常渠道对自己的问题进行申诉的权利。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认真对待党员的检举、申诉、控告,及时办理并给予党员满意的答复,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信赖感和党员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

  三要加大惩处力度。党的纪律是保障党员行使权利、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坚强后盾,因此,对那些损害党员权利,甚至对党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违纪行为,组织部门联合纪检等相关部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大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党内的健康发展、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真正落实清除障碍。

  有地位,就要展示作为。党员的主体地位得到了保障,党员的主体作用就应得到充分发挥。即党员积极行使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在社会实践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的每一名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都是相同的,无论担任什么样的职务,无论从事什么样的职业,无论工作在什么地方,都要积极地行使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而在社会实践中的主体作用,从大的方面讲是相同的,都是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而在主体作用的实践载体上,依据党员岗位、职业的不同而各有不同。党组织要加强引导,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此基础上,每一名党员要自觉练好内功,积极付绪实践,在不同岗位上更好地发挥好各自的先进性作用。

  第一,要不断强化党员自身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主体作用的意识。党员发挥主体作用需要有一种内在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党员的主体意识,来自于党员对党的事业的自觉认同、自觉参与、自觉奋斗。党员的主体意识是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重要基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责任和使命,所以,每一名党员都要强化自身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主体作用的意识。强化党员主体意识的意义在于:激发党员的内在活力,使每名党员在无论有无党组织外在管理、激励的情况下,都能以积极的态度、创造性的活动发挥主体作用,都会自觉地为党的事业而辛勤工作。不仅能在党组织搭建的平台上体现先锋模范作用,也能自觉地创造发挥作用平台,拓展发挥作用的空间,充分展示先进性的作为。党员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才能始终把振兴党的事业作为自己的责任,把发挥主体作用作为神圣的权利。我们每一名党员都要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为已任,并自觉为之多作贡献,既作为党组织的一种要求,更作为自己的分内之事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时时处处事事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听党的话,按组织的要求去做,自觉投身实践,为党争光。

  第二,要自觉提升自身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主体作用的定位。社会和谐发展对党员发挥主体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党员,把自己发挥作用定位于干好当前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以创新的思维、积极的姿态和务实的精神,创造性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社会和谐发展的更高层次上发挥好主体作用,做新时期的优秀党员。要与时俱进地提升自己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主体作用的定位,把严格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在自己工作岗位上多奉献、做表率与激发自身主观能动性,主动积极和创造性地干好工作结合起来;把党组织的外在要求与自身的内在动力结合起来;把埋头苦干的“老黄牛”精神与用现代科技知识武装头脑、提高工作技能和效率结合起来,以适应时代要求,满足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充分展现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的风采和形象;要在社会的各项工作中当好“领头羊”,在攻坚克难中当好“排头兵”,在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中当好“连心桥”,实现党员综合素质高于一般人群、自身形象优于一般人群,切实提升在社会发展实践中发挥主体作用的层次和水平。

  第三,要积极投身于促进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实践。我们每一名党员都要积极地投身到促进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实践中去,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立足本职岗位的实践平台,利用好党组织搭建的和自身努力拓展的实践平台,使自身的先进性作用在社会发展中最大化地体现和发挥出来。要立足本职岗位,因为岗位是做事的基础。我们每个党员都应认识到,投身社会发展的实践首先要从岗位做起,把该做好的事做好,要坚持高水平地履行职责,高标准地干好工作,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要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表率,无论干什么,都要干出名堂,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要利用好党组织搭建的实践平台,在党内活动载体、岗位承诺、党员责任制、示范岗等岗位载体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不断拓展服务社会的发展空间,把智慧和力量用在社会发展献计出力上,切实做到“平时工作看出来,困难时刻站出来,关键时刻冲上来,”真正成为团结带领大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中坚和骨干。

  第四,要切实增强高水平发挥主体作用的能力。素质是能力的基础,能力是素质的外在表现。素质高,则能力强。面对社会和谐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每个党员都要自觉按照当前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岗位的需要,提升自身素质,增强发挥主体作用的能力和本领。要勤奋学习。学习是党员增强党性、提高本领、做好工作的前提。我们正处于一个知识创新、终身学习的时代。如果忽视学习,以干代学、忙于事务,就难满足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要增强危机感、紧迫感,抓紧学习、发奋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要在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性觉悟和理论素养的同时,带头学习业务知识,精通自己的业务,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努力把自己锻炼成岗位能手,使自己成为社会一个方面的行家里手。要树立一流标准,做一流的工作,创一流的业绩,努力做一个积极进取的人、热爱工作的人、成绩卓著的人。在各项工作中当先锋、争模范、做表率,使低学历掌握高本领,“小角色”干出大成就,“小岗位”做出大贡献,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党的形象增光彩。

  总之,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我们既要看到它的必然性也要看到它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既要看到党员自身建设的基础性也要看到制度建设的根本性,既要发挥好党员的主体作用也要发挥好组织的引导作用,既要保障党员的权利主体地位也要坚持好党员的义务主体地位,同时还要处理好党员在党的建设中的主体性和客体性的相互关系问题,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同心协力,在这个正确路途中的某个驿站,等待着我们的必将是一个更加团结和谐、执政能力更强、执政地位更加稳固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在他的领导下,必会实现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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