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展现了一些新的气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省市先后召开高规格的会议,充分体现了各级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视;二是临武县委、政府、编委非常支持和关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县编办、事登局创造了好的经验,提供了现场,为开好这次会议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三是各县市区编办、事登局工作认真,积累了经验,并通过互相促进、取长补短,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四是新任市事登局长首次公开亮相,对搞好工作所表现出来的信心和决心,也是这次会议的一大亮点。在此,我首先对会议的成功表示祝贺,感谢临武县委、政府、编委对这次会议的支持关心和临武编办的周到服务,同时,对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表示嘉许。借此机会,我谈三点意见。
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经过多年实践,已逐步走上正轨,维护了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推进了事业单位的社会化进程,强化了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刚才,爱新主任、黄苹局长在总结归纳时予以了充分肯定,我都表示赞同。但在成绩背后,也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是思想重视不够。部分单位和同志认为登记、年检年审对事业单位运行影响不大,尤其是公益性、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习惯作内设机构管理,致使登记和年检年审工作受到影响。另外,部分新设事业单位不具备法人条件,缺乏注册资金,没有办公场所,没有编制,造成这部分事业单位不能承担任何民事责任,也不愿意接受监督。
二是查处措施不力。对不登记不年检以及在年检中发现名存实亡的事业单位,按照条例,应当采取警告、通报、暂扣证书印章、撤销登记、收缴证书印章等监督手段,但在具体执行时有可能因为债权债务、人员安置等方面的原因,容易引发矛盾,给工作带来很大被动,势必造成“非法人”、“假法人”现象的存在。
三是协调配合难到位。由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不够,法人证书作为法人资格唯一合法凭证的作用没有完全体现出来,有时没有证书也能办成事;部分主管单位甩手不管、监管不配合、审核把关不严、组织年检不力,势必影响登记管理工作合力。
四是法制和市场意识不强。其原因有四:其一,事业单位经费来源并不必然以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为前提,而主要靠财政直接拨款;其二,举办部门与事业单位依附性强,以事邀权,利益均沾;其三,人数少,力量弱的“麻雀单位”不愿摆脱依赖,与社会直接互动有限,体制内运作模式不需要清晰的法人身份;其四,计划体制下的主管部门包揽式的运作模式,强化了过度依赖。基于以上原因,造成部分事业单位登记不登记无所谓、年检不年检不打紧。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事业单位设立与登记的关系。努力解决设立成本太低、随意性太大、依设立而登记、依登记而设立、设立与登记脱节等方面的问题。设立之初,要按照“不符合事业单位法人条件的,不予设立”的原则,坚持设立的门槛,杜绝新设不具备法人条件、规模太小、先天不足的事业单位,为初始登记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是要正确处理好事业单位登记与管理关系。过去重登记轻管理,登记管理无良策。仅仅停留在设立审核、年检年审上,办法不多、措施不硬、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长期存在。要把登记作为一种有效的监管手段,充分发挥其基础性作用,要通过管理不断促进事业单位具备法人资格和登记条件。随着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机构编制严格管理、严格监管的任务会越来越重,初始登记任务会越来越小,我们要实现从重登记向重监管转移,对事业单位实行跟踪监管,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三是要正确处理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与改革的关系。事业单位改革的原则是“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使事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这与事业单位管理的目标同向,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事业单位具备法人条件是登记管理的必备要素,对事业单位登记和年检年审的过程,也是对事业单位现状的普查,可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为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拟定、改革目标的选择提供重要的依据,对促进事业单位规范运作、政事分开具有积极的作用。我们要依法运用核准登记、不予登记、注销登记等手段,巩固事业单位改革成果,促进改革目标的实现。
一是要坚持观念创新。强化法制观念和服务观念,深化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是政府授权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法定机关,登记管理工作是执法和监督相统一的行为,要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依法行政、优化服务。查处违法要与保护合法权益相结合,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要与事业单位自我约束相结合,审查《年度报告书》要与运用其他手段相结合,依法履行职能,切实加强服务。同时,要增强改革意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推动规范运行,作为事业单位改革的主攻方向,探索登记管理创新。
二是要坚持制度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对事业单位法人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资产登记、资质许可、年度报告、组织章程的管理和相关行为的监督,着力探索建立年度报告内容、年检情况向社会公开的制度以及事业单位重要事项信息披露制度。
三是要坚持手段创新。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分别建立绩效评估、信用等级评定、问责制等监管手段,建立经常性的动态管理机制,使法人履职评估、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方式不断完善,建立健全网上登记管理手段。
同志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任务繁重,执法性强,没有必要的人员力量和符合法规要求的组织形式,难以保证任务的完成,但是,我们作为主管机构编制的部门,在机构编制问题上更要坚持精简原则,起好带头作用,要多从提高人员素质、合理使用力量、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我相信,我市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将会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百尺竿头,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