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作为大队党支部委员,紧紧围绕防火监督为中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习总授旗训词精神为指导,坚持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水平这个根本,确保了辖区的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有力的推动了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将履责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团结是最大的。作为基层大队的普通干部,我准确定位自己参谋助手的角色,始终置身于大队党委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党委班子做好各项工作,坚持集中制原则,服从组织决定,自觉遵守党委决议,摆正自身位置,为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学习是最好的出路。不断加强理论学习,聚焦“依法治国”,实践“法制消防”,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一于习总提出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宗旨。在方向上坚守自己的立场,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未发生思想偏差。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坚持实事求是,努力践行习总授旗训词精神,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坚信主义,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实际工作中,该同志能够以身作则,筑牢拒腐防变的心理防线,凡事有底线,做人讲原则。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以史为鉴,开创未来,说到底就要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不懈奋斗。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鼓起“闯”的勇气、激发“拼”的劲头、保持“实”的干劲,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赢得更加伟大的胜利和荣光。
深刻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辩证互动关系和规律,深刻理解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历史大逻辑,主动顺应新的形势下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历史新要求,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必然性,抓住历史机遇,把握历史主动,风雨无阻向前进,奋力开创更加美好的明天,创造更加伟大的事业。
严格用《党章》和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把工作和个人行为置于党委的领导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坚守自己的底线,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工作上坚决杜绝接受当事人吃请及送钱物,在“八小时”外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始终以工作为出发点,明确了立足实际、创新思路、谋化发展、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按部就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通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同时针对XX县作为农业大县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对“三合一”场所、农业棚室火灾、小火亡人等专项活动的开展。2021年共检查社会单位588家,临时查封30家,责令“三停”17家,罚款16.4万元,进一步震慑了辖区的消防安全违法人员,提升了辖区消防安全水平,2021年全年未发生较大或有影响的火灾。同时,注重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在人密场所、街道、社区、农村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提高了居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营造了全民关注消防的良好氛围。
任职以来,在上级党委和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在同事们的帮助下,我认真履行职责,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方面我要加强自己工作的主动性,不等、不靠、不要,不断加强自己的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将工作做到前面,做到扎实;另一方面在工作上的创新性继续加强,开创思路,转换工作思维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这些方面在我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继续改进。
倍加珍惜组织对自己的信任和培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为政清廉,常给自己念“紧箍咒”,任何时候都不忘纪律这条“生命线”,不触法律这条“高压线”,不碰党纪这条“警戒线”,以良好的言行和品性立起“好样子”。主动接受组织的监督,自觉养成在“放大镜”、“聚光灯”下行使权力的习惯,决不因“私利废公事”,决不为“私事弃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