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在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推动技术创新、带动中小城镇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受税费负担重、融资成本高、财政扶持力度有限等外部因素影响,中小企业的发展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
一是财政支持少。自国家颁布《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等非公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后,各省市县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基本上形成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框架。但由于资金投入不足,许多地方提高受惠门槛(如严格审批程序、按政策下限执行等),缩小政策覆盖面,造成了优惠政策偏离初衷的不良社会印象。如:政府专项基金支持的企业往往是涉农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产业中的佼佼者,这些企业往往处于发展的成熟期,经营风险相对较低,融资能力较强,而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中小企业却往往难以享受专项基金支持。
二是税费负担重。我国现行税法在在部分税种上对中小企业执行了优惠税率,但即便如此,中小企业的实际税负仍然相对偏高。从税收结构看,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流转税为主,所得税为辅的税收政策,这种税制结构使得盈利能力较差的中小企业实际税负较之大型企业反而更高;从税收项目看,中小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城建税等十余项税目;从税收负担看,中小企业的综合税率均高于同类企业的平均水平。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向中小企业征收行政性收费的部门有18个,收费项目达69个大类,同行业不同税、重复缴税等问题屡见不鲜。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能够按时足额履行纳税义务的企业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93.75%,偶而拖欠税款的企业占5.22%,因经营状况恶化,无法缴税的企业占1.03%;从行业分布看,拖欠税款的企业主要集中在制造、外贸、建筑等行业;对于税负情况,99%以上的被调查企业认为税收负担过重,其中,大多数企业的税费已超过其税前利润的一半。
三是融资能力差。受到现阶段证券市场发行制度的限制和自身发展特征的束缚,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很难通过公开的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只能依靠传统的银行或民间借贷来满足融资需求。然而,由于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缺乏有别于大型企业的差异化服务,面对存在资金需求额小且周期短、分摊成本高、信用担保缺乏、风险不易控制等特点的中小企业,商业银行更愿意把资金贷给大资本、大企业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以某银行二级分行为例,2011年,该行的公司业务表内、外融资累计达人民币111.45亿元,其中:对大中型企业额107.79亿元,占总额的96.72%;对小微企业额仅3.66亿元,占比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