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信访稳定调研报告 一、当前全县农村基层信访现状及原因 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日益发展,我县农村基层各种社会利益冲突加剧,信访诱因不断增多,尤其是去年村级班子换届以来,农村基层信访形势比较严峻。
从信访行为类别上看,呈现“三多三少”的特点。一是检控类信访多,诉求类信访少。据县纪委信访室统计,2010年、2011年、2012年上半年,受理信访总量分别为91件、136件和75件,其中农村基层群众检控类信访分别为31件、58件和35件,分别占受理信访总量的39%、42.6%和47%,受理信访总量和检控类信访量均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二是实名举报多,匿名举报少。2010年、2011年、2012年上半年,县纪委受理农村群众实名举报农村党员干部信访分别为12件、35件和24件,分别占农村检控类信访的39%、60%和69%。这一方面说明农村基层群众监督意识提高,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度增强;反过来,也表明农村基层干群矛盾纠纷日益公开化、尖锐化。三是针对人的举报多,针对事的举报少。农村基层信访从“对事不对人”向“对人不对事”转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非理性信访日益增多,一些信访人并不关心对所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而只在意对被信访人的处理。
从信访反映内容上看,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损害农民物质利益方面。主要反映村支部或村委会主任虚报冒领各项补贴;在批地建房、计划生育工作中吃拿卡要;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集体收益;以权谋私,参与本村工程中捞取好处;大吃大喝、外出游玩,挥霍浪费集体资金等。二是损害农民权利方面。主要反映村务尤其是财务管理混乱,公开不清,2010年、2011年和今年上半年,县纪委信访室受理涉及村级财务信访分别为7件、13件和9件,分别占受理农村基层群众检控类信访量的22.5%、22.4%和25.7%。同时还反映少数村干部在换届选举中,在土地流传、山林承包、修桥铺路、集体财物处置等重大事项时不经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三是惠民政策不到位方面。主要反映少数村干部在研究确定危房改造、低保户等受惠对象时带有私心或处理不公;补偿费发放不公开、不及时或贪污、挪用粮食直补金、公益林补贴、土地征用补助款等上级补助资金。如,八都镇院背两委班子干部集体截留、套取、私分国家和集体资金10余万元被查处。
原因上分析,从大的环境来说,发展必然伴随着新矛盾和新问题。当前,**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期望、对利益的诉求、对环境的要求、对社会公平的追求不断提高,同时,随着农村不断改革和发展,涉及农村基层经济、社会、生活方面的问题日益凸显,利益矛盾更加突出。从具体情况来看,一是部分农村群众在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同时,自身遵纪守法和依法信访的观念还相对比较滞后,认为只有越级,才能引起领导重视,才能解决问题;二是一些农村基层干部文化素质虽有提高,但法律意识、政策意识、宗旨意识淡薄,对群众诉求态度冷漠、推诿扯皮、久拖不决,导致部分信访群众对基层组织缺乏起码的信任;三是一些村级组织在村务公开上疲于应付,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对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和公务开支回避公开,尤其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缺乏有效监督。
农村基层社会的稳定和谐是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而信访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集中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针对当前我县农村基层信访工作的现状和要求,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和建议:
第一,加强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素质。以培训为主要手段,创新教育形式,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思想和法纪教育,提高村干部的宗旨观念、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和能力水平。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全面宣传信访举报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民政优抚、救灾救济、种养补助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引导农村基层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学会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自身诉求。
第二,加大监督,严格规范村务管理。推进决策,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都须经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建立重大决策上级党委、政府审核制度,对未经多数同意的重大决策不准随意实施。抓好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行重大事项、工程建设的实时公开和村务开支的明细公开。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以建立村党支部、主任岗位风险防控体系为重点,围绕“人、财、物”管理,制定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农村基层组织所有岗位的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并将结果向群众进行反馈,构建对“两委”干部监督机制。
第三,强化职责,发挥乡镇纪委主力军作用。乡镇纪检组织是农村基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组织保证,是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强化乡镇纪检组织信访工作各项保障,确保有人员做事、有场所办事、有条件干事。规范乡镇纪检组织受理信访举报工作程序,实行信访预测预警和信访督查督办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提前介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主动介入,全力排解化控。加强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推行片组协作办案制度,有效解决基层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
第四,严肃查处,努力遏制问题发生。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救灾救济资金、补助补贴资金发放及“三资”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和村级建设工程预决算、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法乱纪行为。严肃查办严重损害农村基层群众利益的案件,抓好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