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阶段。结合**城市、城郊、城镇和农村四种形态并存的实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速城乡一体化,就是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农业转型、农村转化、农民转移”。近期,按照“十二五”重点调研课题的总体安排,我们围绕加快推进“三农”转变,提升城乡统筹水平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一些初步思考。
近几年来,全区坚持在城乡统筹的大格局中谋划农业农村工作,扎实推进“三农”转变,不断为农村改革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对照城乡一体化、基本现代化的目标要求,“三农”转变的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格局还需进一步优化。
1、农业质态得到优化,但现代化水平仍有待提升。围绕发展“高效、精品、安全、生态”的城郊型农业,积极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发展质态和综合效益得到有效提升。高效规模农业蓬勃发展,以“区有万亩、镇有千亩、村有百亩”的高效农业示范工程创建为抓手,形成了蔬菜、花木、鹅业、特水养殖、经济林果、生态旅游农业等六大主导产业,高效规模农业面积占比达35%,建成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万亩以上3个、千亩以上17个、百亩以上67个。经营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组建农村“三大合作”组织311个,涌现出以公道大众机插秧合作社、瓜洲建华富民合作社、蒋王何桥社区股份合作社、利民植保合作社等一批质态好、带动力强的示范典型。农业区域品牌形象得到优化,认定“三品”(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地累计达32万亩,创成“三品”品牌130个,被列为农业部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试点区、省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示范区、省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示范区。尽管农业转型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省确定的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还有许多差距,突出表现为农业园区项目承载力不够强、农业科技支撑基础不够实、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力不明显、农业产业体系不够健全等。
2、城乡面貌明显改善,但城镇带动力仍有待增强。坚持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城乡形象得到有效提升。规划布局明显优化,以“一区四园”为产业核心的四大板块基本形成,“1+3+18+85”的城乡规划体系基本确立,呈现出主城区为龙头、卫星镇为支撑、小城镇为节点带动农村发展的良好态势。城镇建设加快推进,框架全面拉开,建成区面积增加到63平方公里,主城区不断繁荣,邗上商业金融中心地位加快确立,蒋王、汊河片区改造有序推进,三大卫星镇初见雏形,其他小城镇竞相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区交通骨干路网基本形成,建成“20分钟城镇圈”,通组道路灰色化、公交站台标准化等工程有效推进,区域集中供水基本覆盖,污水管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实现全覆盖,建立健全了道路、村庄、河塘和绿化“四位一体”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社会事业同步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率达100%,区镇村公共文体设施网络基本构建,就业社保体系加快完善,尤其在苏中地区率先实施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接近90%。强村步伐不断加快,创成全面小康村116个,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25个,省级新农村示范村1个,今年底22个经济薄弱村将全部实现转化目标。应该说“十一五”期间是全区城乡面貌发生大变化的时期,但总的看来,城镇对农村辐射带动效应没有完全体现,主要表现为城镇化水平仍然偏低,滞后于工业化进程;集镇建设规模相对偏小,特色不明显;城镇社区建设推进力度不够,农村零星建房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农村基础设施仍然相对薄弱,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还有差距。
3、农民转移力度加大,但市民化程度仍有待提高。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推进,农民向市民转变的力度不断加大。从居住上看,农民通过拆迁安置、搬迁置换和购买商品房等方式进城进镇,2010年全区城镇化率预计达52.6%。从就业上看,纯农业户逐步减少,农民就业不断向二三产转移,五年来共培训农民99591人次,转移农民就业13720人,2009年全区农民非农就业率达到90%。从收入上看,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六年增幅实现两位数增长,预计今年底将达10220元,其中工资性收入占80%,成为收入主渠道。尽管农民转移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但转移中许多农民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等还未彻底转变,离真正意义上的市民还有一定差距,突出表现为几种现象:一是“两栖现象”,即农民闲时务工、忙时务农和白天在城镇工作、晚上回农村居住;二是“返乡现象”,由于惠农政策的实施和农村生活环境改善及利益分配因素,少数已转移农民将户口迁回农村或回农村建房;三是“分离现象”,即农民人户分离、人地分离、人房分离形成的“空挂户”和“空关房”等。
4、机制体制不断创新,但组织推进力度仍有待强化。注重围绕城乡统筹发展,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有效激发了“三农”工作活力。在政策创新方面,先后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大“四集中”推进力度,加快小城镇建设进程的意见》,《关于推进全区农民集中居住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在实践创新方面,开展了万顷良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村级创业园建设、发展“飞地经济”等试点工作,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涉农担保公司各17家,在许多关键领域和环节取得了重要突破。尽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但组织程度和推进力度仍需要加强,主要表现为全区上下联动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考核机制不够完善,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城乡社保衔接、户籍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享等配套政策还不够健全。
加快“三农”转变,是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互动发展的重要途径,既关乎当前又关乎长远,既关乎经济社会转型又关乎发展方式转变。因此,必须坚持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转型、农村转化、农民转移。通过深入调研,我们对明年和“十二五”加快“三农”转变的目标思路提出如下建议。
1、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率先基本现代化,建设幸福新**”的目标定位,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根本要求,以推进“四集中”为主要抓手,把挖掘农业自身潜力与工业反哺农业结合起来,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加快城镇化结合起来,把推动农民进镇居住与推动农民非农就业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机制体制,促进农业转型、农村转变、农民转移,努力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农村改革发展之路,加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
2、总体目标:“十二五”期末,农业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城郊型农业发展质态显著提升,逐步向都市型农业过渡,高效规模农业面积占比达45%,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65%以上,农业机械化水平达85%,“三品”基地占比达90%,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转化迈出坚实步伐,“1+3+18+85”形态基本形成,城乡公共服务更加均衡,城镇更加繁荣,农村更具魅力,城镇化率达65%以上,基本完成20户以下零星庄台的整治和撤并;农民转移实现新的进展,推动“十万农民变市民”,35%左右的农民进入新型集中居住社区,纯农业人口进一步减少,收入结构明显优化,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9250元,力争突破2万元。
农业转型:推进三次产业结构优化,大力发展高效规模农业,新增规模农业园区面积2万亩,其中设施农业1.2万亩,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52%;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实际利用民资11亿元、外资4200万美元;继续发展“三大合作”,创成区级以上五好示范合作社35个;打造农业产业特色,创建沙头、公道2个省级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成农家乐示范点50个。
农村转化:推进城镇化建设,城镇化率提高到54%以上,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城镇社区15个;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基本实现通组道路灰色化,污水管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河道(塘)清淤560万方,新建户用沼气池1000座,新增绿化造林面积1.5万亩;提高物业收入在村级集体经济中的比重,加快创业园建设力度,新建标准厂房5万平方米以上。
农民转移:优先推动农民进城进镇,新增5000户以上农民进入集中居住社区;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培训农民2万人次,转移输出农民3700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保就业体系,加快城乡社会保障接轨。
推进“农业转型、农村转变、农民转移”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根本性的工作,必须将其作为推进城乡统筹的主抓手、城乡一体化的突破口和基本现代化的新路径,切实从战略上高度重视,政策上加强引导,工作上加大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以构建城郊型现代农业体系为主导方向,促进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以服务城市、改善生态和农民增收为宗旨,以高科技、高产出、高效益为目标,通过城乡优势互补,产业相互融合,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构建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产品特色化、加工精品化、经营产业化、作业生态化,融合都市型特征的城郊型现代农业体系,打造城市“菜篮子”、城郊精品型和生态型农业先导区。一是着力提高农业规模化水平。积极推进土地流转,通过发展高效规模农业、农民新型合作和统一服务,不断提高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加大力度推进以沙头、公道为核心的沿江、沿湖两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板块建设,建成一批产业特色明、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运行机制活的示范园区,促进农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加大力度推动合作组织从小范围合作向区域性、行业间联合拓展,从单项合作向多领域合作发展,规范提升运行质态,争创“五好”合作经济组织,提高规模经营效益。突出植保、农机、防疫等各类农事服务组织的组建,提升家庭经营的集约化水平。二是着力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坚持“跳出农业抓农业”的思路,加快形成以一产为依托,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接二连三”产业化新模式。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大力发展批发市场、连锁超市、专卖直销、网上销售等现代流通业态,积极培育辐射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不断扩大名牌产品的市场份额。因地制宜发展集农业科技、教育、观光、娱乐、体验等于一体的生态休闲旅游业,拓展农业功能。推进万顷良田、土地整理、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设施园艺业、特色水产业等设施农业水平。大力推广以插秧机、设施农业机械、秸秆还田机械等为重点的新型农机具,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三是着力提高农业科技化水平。以“三新”工程(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应用新模式)为抓手,以海峡两岸合作试验区为载体平台,以农业科研、推广项目为纽带,以沙头蔬菜园区“博士后工作站”为带动,走产学研联合开发之路,加强“三品”基地建设,积极推广高效种养生态循环模式。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用现代生物工程充实种养技术、品质检测鉴定、动植物防疫控病,并积极探索导入其他非农科技成果,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
2、以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联动为战略手段,促进农村向新型社区转变。通过城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良性互动,发挥小城镇在联结城乡、辐射农村、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使城镇化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农村和农民,使广大农村既能保持优美的田园风光和生态宜居的特色,又能享受到高度发达的现代城市文明。一是加强城镇化带动,拓展发展空间。按照“1+3+18+85”的城乡规划体系,加大力度推动**主城区扩容提质,打造具有实力、体现魅力、充满活力、蕴藏潜力的现代化新城。依托杭集工业园、北洲船舶重工产业园、北山工业园,按城市标准加快建设三大卫星镇,使之成为产业优势强、人口集聚度高、人居环境优、综合功能完善的区域经济文化中心。目前镇行政中心所在地和原撤并镇的老镇区,着重完善和提升集镇功能,构建工业主导型、商贸流通型等各具特色的宜居小城镇。积极稳妥推进零散庄台整治,主要保留大庄台和具有传统特色的村落,对非规划定点的庄台按照“只出不进、只拆不建”的要求加以控制。二是深化新农村建设,壮大经济实力。在强化企业配套服务、发展高效农业项目、繁荣三产服务业和生态旅游业上做好文章,积极培育村级经济的新增点。依托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等经济发展平台,通过招租经营、联营加盟等方式增加村集体收入。鼓励村集体盘活闲置、低效资产,推进废旧工矿地整理复垦,形成更多的建设用地节余指标。按照“镇有1万平方米、村有1千平方米”的目标,在镇工业集中区通过镇村联手建设标准厂房,发展物业经济,形成稳定的村集体收入来源。继续开展挂钩帮扶活动,尤其对集体收入低于30万元的村,加大物业、产业和社会事业项目的帮扶力度。三是注重生态保护,优化人居环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建设之中,进一步加强绿地、广场、公园等城镇公共空间和景观地带的建设,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建设,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四位一体”长效管护机制,形成经济与生态互动共赢的发展格局。
3、以“十万农民变市民”为主要目标,促进农民向新型市民转移。坚持因地制宜,创新思路,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积极、稳妥、有序地实现农民市民化,为农村发展赢得内在的空间。一是转变居住形态,促进农民生活社区化。本着“方便生活、利于生产、适度集中”的原则,严格农民建房审批,严禁零星建房,通过拆旧建新、搬迁置换、项目带动和庄台撤并等方式,有序推进农民从“自然散居”向“规划集居”转变。合理确定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模式,彰显新型农村社区个性特色。加强道路、绿化、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教育、卫生、文化、商贸等功能配套,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做好符合条件的农民在城镇落户工作,加强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剔除附属在户籍上的各种利益关系,以居住地为主要依据,农民户口一般迁入集中居住社区。建立健全农民集中居住区的社区管理组织和业主自治组织,不断强化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功能,确保农民“搬得进、住得稳、过得好”。二是转变就业形态,促进农民增收多元化。坚持以 “一区四园”和工业集中区为载体,以城镇为依托,大力发展工业和三产服务业,增强其承载、吸纳农民就业创业的能力,不断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探索迁入城镇定居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有偿流转或有偿退出机制,允许农民通过市场化手段获得财产收益,鼓励组建富民合作社,把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大激励扶持力度,对吸纳农村劳动力较多的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政策性优惠;对自主创业的农民,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在相关手续的办理上开通“绿色通道”;完善面向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三是转变意识观念,促进农民素质现代化。强化农村职业教育,有针对性的开展农民技能培训,夯实加快农民转移的智力基础,增强农民适应转移的能力,提高农民向市民转化的成功率。开展经常性的科教文化、精神文明创建和全民健身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引导农民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健康向上的现代文明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以先进的文化改造人、凝聚人,促进其真正融入城市。
4、以创新机制体制为内在动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取得根本性突破。加大支持农业、发展农村、关心农民的力度,加快形成有利于激发农村内部活力、有利于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有利于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在三个方面谋求突破。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推进和政策扶持机制。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在组织领导、政策引导、财政支持等方面加大推动力度。在现代农业发展方面,突出“农业产业化、产业园区化、园区精品化”,建议借鉴外地经验,在区高效农业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沙头、公道两个核心区成立“镇园合一、相对独立”的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配备常务副主任和具体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日常工作经费。在推进城镇化、市民化方面,建议在加强调查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的同时,更加注重建立科学的城乡统筹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四集中”尤其是农民集中居住等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按照“谁主管、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项政策落实的责任主体,完善督查考核办法。加大违法控违拆违等工作重点、难点的检查、督查。同时,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统筹汇聚各方力量,切实加大投入,逐步建立财政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为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是进一步深化农村体制制度改革。在稳定农民原有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建设,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社区股份合作社,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交易市场,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更大范围内流转。继续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和流转试点,探索“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的方式,保护农民集体资产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实现“地随人走”、“持股进城”,解除农民后顾之忧。稳步推进“两分两换”和“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充分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鼓励引导农民把承包经营权让渡给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宅基地置换复垦整理项目,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加大支持,取得的土地周转指标,优先用于城镇安置房建设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进一步健全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与统筹城乡相适应的“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民合作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鼓励进入城镇的农民自主参加城镇各项社会保险,对农民放弃承包经营权及其收益进城的,鼓励其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社保,确保农民失地不失保。加强转岗培训和就业服务,不断扩大就业渠道,确保其充分就业。积极推进失地农民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接轨、农村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接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接轨,真正实现市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