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党委决定,今天在XX召开全市公安机关目标管理讲评会,主要是总结回顾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目标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今年最后一个季度乃至更长时期全市公安机关目标管理工作。会上,通报了XXX,希望同志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供参考。
XX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在全市公安机关实行目标管理,有效促进了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探索和积累了一些目标管理的基本经验。今年,省公安厅党委做出对全省公安机关实行目标管理的决定后,新一届市局党委高度重视,不仅确立了“打牢基础、科技先行、抓队伍、树形象、全力打造‘平安XX’”的总体思路,而且将狠抓目标管理作为今年的三件大事之一,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强力推进,并明确提出了此项工作要进入全省先进行列的工作目标。经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在上半年全省省辖市公安局目标管理考评中,我市取得了总分第四的良好成绩。这也是近年来我局在全省公安系统整体工作综合评价中取得的最好成绩,使我们朝着实现“干就干一流,争就争第一”的奋斗目标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打下了坚实基础。回顾总结今年以来的目标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真抓实干,强力推进。今年3月,省公安厅下发了《目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20XX年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试行)及评分标准》,决定围绕学习贯彻中央13号文件和全国“二十公”精神、开展命案侦破攻坚战等10项主要工作,在全省公安机关实行最为严格的目标管理。按照省厅要求和目标管理的基本原理,市局党委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把省公安厅和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具体量化分解到各警种及基层单位,使我市公安机关目标管理工作迅速步入省厅部署。5月底,新一届市局党委组成后,面对激烈的竞争环境和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以敢为人先的英雄主义气慨,明确提出了“干就干一流,争就争第一”的奋斗目标,并把努力完成省厅下达的10项主要工作目标,作为推动整体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采取超常措施,强力推进。为此,市局于7月初对各县、区公安(分)局10项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半年初查和通报。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7月13日,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目标管理工作会议。这是我局前所未有的一次专门就目标管理工作召开的会议,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市局党委特别是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XX同志狠抓目标管理工作的坚强决心。会上,陈副市长就顺利完成10项主要工作目标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作了重要讲话,这极大地激发了全市公安机关围绕10项主要工作目标“干一流、争第一”的热情和斗志。8月中旬,省公安厅对全省公安机关上半年目标运行情况发出通报。市局党委高度重视,陈副市长敏锐地抓住我局总分位次比较靠前的有利时机,亲自组织召开了“8.17”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目标管理工作,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对策,鼓励全市公安机关要慎重初战,务求全胜。同时决定进一步加强对目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他亲自对此项工作负总责,根太副局长具体负责,组成强有力的目标管理工作机制。8月25日至30日,市局组织开展中心工作督察活动,专门将目标管理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在各县区进行了地毯式的督察,并严肃通报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于市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强力推动,确保了目标管理工作决策和措施落实到实处,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公安机关目标管理工作深入、健康地发展。
(二)抓大放小,突出重点,建立了较为合理的目标体系。省公安厅10项主要工作目标出台后,市局立即结合XX实际,按照突出重点、实事求是、落实责任、强化监控的原则,及时对我局多年形成的目标管理模式进行调整,重新构建了“金字塔”式的目标体系。“塔尖”为省厅出台的10项主要工作目标;“塔身”为市局分口制定的22项业务目标和党委、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塔基”为各县、区(分)局对基层派出所下达的工作目标。从而形成了以省厅10项主要工作目标为核心,以健全的业务格局为支撑的合理的目标体系,既确保了在完成省厅10项主要工作目标的过程中,不致于偏废其他业务,又能够积极引导各项公安业务紧紧围绕10项主要工作目标展开,从而使全市公安机关在服从服务于公安工作总任务和上级公安机关总要求的前提下,把长远的与近期的,的与业务的等大量方方面面工作纳入一个上下衔接,步调一致,互为促动的目标体系,有效促进了各项公安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初步形成了千斤重担众人挑、个个肩上有指标的工作格局。为了使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在完成目标的过程中,同心、同向、同力,市局党委及时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逐级量化分解。对10项主要工作目标,实行分管局长与目标管理主办单位负责制,将政工、刑侦、治安、控申、通信、交通、消防、督察等8个业务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在同一战车上;对22项业务目标继续实行归口负责制,由市局各业务部门对各县、区公安机关落实管理责任;县、区公安机关,将目标管理任务与责任层层分解,从而使全市上下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完成一级责任目标的有机链条,真正做到了千斤重担众人挑,个个肩上有指标,确保了各项目标任务都能较好地落到实处。
(四)着眼规范,便于操作,进一步完善了目标管理办法。按照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公正、便于操作的原则,局党委及时研究制定了科学的《目标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对目标的制定、分解、监控、考评、奖惩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作了详细规定,完成了目标从总到分,从粗到细,从定性到定量的转化,使目标任务承担者,更容易理清工作思路,明确重点,抓好落实。
(五)查误纠偏,强化监控,进一步健全了目标约束机制。为有效避免目标运行过程中出现大的偏差和失误,市局党委从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入手,不断强化目标管理的监控、反馈机能,先后建立了目标执行情况上报审批制度、目标管理进度报告制度、目标督察暗访制度、月通报和排行榜制度等,并通过一旬一小结,一月一排行,一月一通报和督察讲评等形式,随时掌握全局目标运行态势,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鞭策落后,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目标管理的导向作用和激励功效,使所有目标都置于竞争的环境中,形成了百舸争流,竞相发展的良好态势。
通过目标监控和8月底开展的专项督察发现,当前全市公安机关目标管理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思想麻痹,认识不到位。由于我市公安机关实行目标管理已十多年,各县、区对如何开展此项工作普遍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认为目标管理就是年初下达目标任务,年终考核一锤定音,工作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经验主义。因而,对省厅第一年在全省公安机关实行目标管理缺乏足够的思想准备;对新一届局党委抓目标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和高标准、严要求,很不适应;对抓好10项主要工作对于实现“干就干一流,争就争第一”的奋斗目标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因而,有些单位领导重视不够,抓目标落实的措施不力。二是对全面、协调、快速推进目标管理工作思路不清。有的对目标管理工作很少进行专题研究,未能对实现目标任务的基本步骤、方法和要求做出科学部署,而是跟着感觉走,一些地方的部分民警甚至不了解10项主要工作目标内容。三是目标的监控、反馈机制尚不健全,随意性较强。主要表现为对目标的检查、协调、督促、指导、考评、分析等监控环节的工作力度和效果不一;各县、区局对目标运行状态的自我评价与市局目标主办单位监控的情况在某些项目上有出入,内容上不完整,标准上不统一,不能随时纠正目标运行偏差,影响了目标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果。四是一些单位对完成难点、重点目标有畏难厌烦情绪,工作发展不平衡。尤其是对一些硬指标,虚的多,实的少,进展缓慢。突出地表现为:基层公安机关的经费供给渠道尚未完全理顺,经费保障乏力;增加警力、落实队建制和派出所长职级待遇等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对命案积案的攻坚和命案逃犯的追捕工作,时紧时松,总体效果仍不理想;全市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形势不容盲目乐观,两类事故的各项指数虽然低于去年,但是事故仍处于高发态势。有效遏制这一势头,把伤亡人数降下来,仍需做出更大的努力;全市8个县公安信息四级网建设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在推进派出所建设方面,全市尚有8个租、借、危房派出所的办公用房问题没有解决,占需要解决数的50%。同时,解决这个问题费力耗财,而今年的时间已所剩不多,完成目标的任务较重。5人以下派出所零目标,近期在少数单位出现反弹。完成按部颁标准装备配备的派出所为97个,只占今年需完成数141个的69%。除上天梯、潢川、XX、新县完成达标任务外,县、区均未完成,达标任务十分艰巨;上半年全市公众安全感仅为61%,有五个县区低于这一平均水平。
对上述问题,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保持清醒认识,充分看到当前全市、全省在落实省厅10项主要工作目标中千帆竞发、不进则退的激烈竞争态势,拿出毕其功于一役的决心和毅力,采取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全力冲刺本年度最后一个季度的各项工作目标,争取向市局党委交一份优异的答卷。
(一)在思想认识上要有新提高,切实加强领导。目标管理虽然在我市公安机关已实行了15年,但是省公安厅对全省的目标管理却是第一年,意义非常重大。新一届市局党委提出“干就干一流,争就争第一”的奋斗目标,如何进行衡量和评判,关键就看目标完成情况。因此,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市局目标管理工作会议、“8·17”市局党委扩大会议和陈XX副市长关于目标管理工作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实现省厅10项主要工作目标的重要意义。要在全市、全省大发展的“坐标”中,给自己做出积极的定位,切实纠正思想麻痹、得过且过的精神状态,以时不我待和只争朝夕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切实加强对目标管理工作的领导。要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层层抓落实,力争把各项目标管理工作都做到极致,做成精品。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干就干一流,争就争第一”的奋斗目标。
(二)在规范运作上要有新举措,增强目标管理绩效。再好的目标,如果在执行中不能很好地克服随意性、不规范的问题,那么其运行效果就不会很好,实行目标管理的目的就难以达到。因此,必须进一步推进目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正规化、制度化建设,切实达到“五有”,即:有专门的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专门的办事机构;有专门的工作方案;有统一的目标管理制度;有完整、系统的目标管理档案与资料。在推进目标管理规范化建设上,市局制定了不少措施,提了不少要求,包括今天会上印发的《10项主要工作目标监控情况一览表》等,对规范目标运作都有很大帮助。希望各县、区、各部门积极创新,拿出更多更好的办法,规范目标管理工作。因为这些目标主体之外的配套建设,既可以有效规范目标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目标健康运行。又可以保证在以后的目标考评中,能及时提供系统、完整的目标管理资料,使人一目了然,不致于因资料欠缺而丢分。
(三)在监控督导上要有新动作,强化目标激励作用。对目标运行情况施以系统、严肃、及时、有效的监控,是消除形式主议和弄虚作假之风,发挥目标管理功效,实现目标任务的重要保证。因此,要继续加大目标监控和检查、督导力度,积极探索和完善科学的目标管理方法,努力健全和创新统一与分散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事前指导、事中督察与事后倒查相结合的目标监控机制。及时交流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现和纠正问题。要建立严格的竞争激励和奖惩机制。必要时,可以对提前完成某项工作目标的,如派出所建设、公安信息网建设等,实行一事一奖;同时对工作不力,造成主要工作目标推进迟缓的单位及责任人,随时予以查究。尤其是各县、区局,既不能因为某一阶段总成绩靠前就迁就某个单项业务目标落后的问题,该罚则罚;也不能因为某一阶段总成绩落后,就忽视某个单项业务目标领先的贡献,当奖则奖。一定要切准奖惩时机,积极推动目标任务的完成。要通过奖优罚劣,促使全局上下在完成目标的过程中,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真正形成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竞争局面。
(四)在落实重点目标上要有新突破,确保胜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今年全年目标任务,所剩时间已经不多了。最后一个季度,市局党委将其确定为目标冲刺阶段。因此,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对自身目标运行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一不能讳疾忌医,视而不见,二不能有得过且过和侥幸过关的心理,三不能再观望等待,企望一朝解决。要根据各项目标的进展情况,按照这次会上布置的对目标管理工作进行“六对照”回头看的具体要求,包括从精神状态、责任心上进行纵向比,增压力;横向比,找差距,全面地查摆问题和难点,努力挖掘完成目标任务的所有潜力,调动解决问题和困难的一切积极因素,强化领导,一个一个抓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尽快实现新的突破,力争在较短时间内,纠正偏差,消除丢分因素,保证多得分,多增加总分,决不丢分,推动各项目标管理工作健康、均衡地向前发展。
总之,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同志要按照陈XX副市长在7月13日全市公安机关目标管理工作会议上要求的那样,对今年的目标管理,战略上举重若轻,战术上举轻若重,切实将各项工作目标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团结带领广大民警大干、苦干、实干三个月,力争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向市局党委交一份“干就干一流,争就争第一”的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