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快推进“两个率先”、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研究加强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的各项专门工作,深入实施联系点共建工程,不断推进“平安常州”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刚才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报告了今年工作的安排意见;市综治办通报了2004年开展联系点共建的情况,提出了今年的工作意见。大家讲得都很好,希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2月19日,总在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作了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总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建设这样一个社会,必须切实提高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这对我们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总体和谐稳定。但随着社会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利益矛盾的不断增加,不稳定、不和谐、不安全、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正处于一个对敌斗争的复杂期、社会矛盾的凸现期、刑事犯罪的高发期。一是隐蔽战线的斗争尖锐复杂。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功”、“”等组织不断进行破坏捣乱活动,并插手利用我社会热点问题和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二是侵财案件总量仍居高位。去年,全市侵财型犯罪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91.2%,其中盗窃汽车案件同比上升101.6%、盗窃摩托车案件同比上升36.9%,盗窃机动车犯罪日趋突出,专业化、智能化、组织化明显,形成新的治安热点。三是黑恶势力犯罪坐大的客观条件依然存在,去年发生聚众斗殴案件56起,涉刀案件134起,呈现出反复性、顽固性。四是外来人员犯罪突出。2004年全市查获的刑事作案成员中,外来人员占66.7%,对我市社会治安形成压力。五是黄赌毒案件屡禁不止。去年公安机关查处的嫖娼案件同比上升28.5%;团伙虽经打击,但仍较猖獗;吸贩“”向公共娱乐场所蔓延,运毒案件和“”等新型毒品已在我市出现。六是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仍处于高发态势。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发生群体性事件79起,参与人员 2661人,一些事件范围广、人员多,处理难度加大。七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道路交通和化工、钢铁等领域事故时有发生。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大力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两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平安常州”建设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我市刑事案件发案率比上年下降1.2%;据省统计局抽样调查,我市社会公共安全感达到96.56%,对政法工作满意度为97.84%,平安创建知晓率为80.44%。省综治委对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评分位居全省第二,我市已连续3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经省综治委推荐,我市正申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市”。这些成绩,是全市各级党政组织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政法综治干部的辛勤努力下取得的。市综治委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在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以及铁路护路联防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了联系点共建工程,市检察院、公安局、经贸委、建设局、妇联、总工会等在共建工作中做了不少扎实工作。
但我们仍应看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对平安创建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有的抓眼前工作多,注重长远建设少,对如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缺乏深入研究;有的地区人、财、物保障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平安创建的深入开展;有些综合治理的专门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2004年度省综治委的考评中,有的专项工作失分较多;各成员单位参与综合治理和联系点共建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甚至未与联系点进行过实质性接触。这些都需要我们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是我市平安创建的决胜之年,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做好今年的平安创建工作,要在狠抓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上下功夫,在加强调查研究、找准社会治安的规律上下功夫,在建立健全维护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任务,营造平安创建齐抓共管局面。综治工作的核心,是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不久以前,市综治委根据市政府机构调整后有关部门职能的变动,重新修订印发了市综治委成员单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责任务,目的是从成员单位各自业务职能的角度出发,让大家进一步明确自己参与综合治理的职责任务,找准工作着力点和切入点,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平安创建活动之中。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当前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把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作为“份内事”,纳入本部门总体工作之中,做到同本部门其他工作同时规划部署,同时督促检查,同时考评总结。不仅部门工作要点(计划)要有平安创建内容,还要专门制定下发本部门平安创建年度工作要点。二是按照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做好本部门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市委宣传部要结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的申报工作,会同市综治办,加强平安创建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积极与中央、省新闻单位加强沟通,有计划地组织中央、省新闻单位驻常记者进行联合采访活动,通过宣传常州平安创建的成效,充分展示常州构建和谐社会的整体形象。在科技防范建设中,市规划、建设部门应将科技防范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和建筑设计规范,市公安局要从立项、招标、委托、设计、审批、安装、调试、验收等环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验收标准,推进全市“技防镇(街道)”、“技防村(居)”、“技防街”、“技防市场”的建设。各级财政部门除加大政法部门所需经费的保障力度外,要把政府聘请的专职保安和暂住人口协管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对老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改造、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工程也要有相应的财政配套资金予以保障。三是认真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综治工作,加强内部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有隶属单位的都要与直属或下属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横向到边、纵到到底,并建立严格的检查监督制度、定量考核制度和评比奖惩制度。同时对本系统、本单位的财会室、保险箱、仓库、车库等重点部位要全面落实技防、设施防措施。
第二,要充分发挥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大力加强各项专门工作。做好各项专门工作,对于创建“平安常州”的意义十分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大专门工作的力度,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努力把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和青少年这三大群体的犯罪率降下来。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对专项工作进行经常性的调查研究,适时作出科学决策,做好有关各方的协调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更加主动地履行好职责。
要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外来人口治安管理和服务工作。我市登记在册的外来人口已近100万。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流动人口就业、培训、住宿、子女就学等问题,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和热情帮助。要加强对外来人口的法制教育,维护外来人口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针对当前暂住人口协管员待遇偏低、人员配备不足的实际情况,公安、计生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资源共享,积极探索暂住人口协管员和计生专管员“两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做到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与计划生育工作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外来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要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加强外来人口集中居住点建设,提高“集中住宿、集中管理”比例。对于大型新市民公寓建设的用地,各地可参照武进区的做法,采取行政划拨或者协议使用集体土地的方式予以安排。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在当前正在开展的出租房屋管控会战中,公安、民政、房管、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信息交流制度,按照中央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各部门的职责,落实好出租房屋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劳务市场管理,坚决取缔非法中介组织和地下劳务市场。加大对治安复杂地区和外来流动人员落脚点的清查、管理和控制,严厉打击混迹其中的流窜犯罪。
要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衔接管理办法,防止脱管漏管。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会志愿者队伍作用,加强安置帮教,重点做好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人员的管控工作,减少重新犯罪。加强职业指导和技术培训,关心、引导和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各级党委、政府在推进社区建设工作中,应将社区就业作为城镇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的一个主渠道。要鼓励刑释解教人员在社区服务业的岗位就业,特别是在政府开发的面向社区居民生活服务、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社区公共管理的就业岗位以及清洁、绿化、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
要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工作。大力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进一步健全辖市、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构。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强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创建“平安校园”“零犯罪校园”活动,净化教书育人环境。健全校地双方的合作机制,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专项整治,严格“网吧”和“三厅一室”管理,坚决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和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丑恶现象及违法犯罪行为。推进“青少年道德法制教育基地”、“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社区青少年维权中心”建设,实现学校、社区之间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对接,确保失学、失业青少年不失管。
要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大调解”工作。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是相当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工作机制。要每月组织一次社会矛盾纠纷分析排查活动,加强大调解工作的协调沟通,研究解决跨部门的相关问题。要切实加强辖市(区)、镇(街道、开发区)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工作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对调解队伍进行培训,提高“大调解”工作质量和实效。要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要切实抓好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夯实村(居)、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的基础工作,真正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三,要大力推进联系点共建工程,提升全市平安创建的整体水平。实行联系点共建工程,是我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双赢工程,既有利于平安创建措施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又有利于各成员单位更深入了解基层社会治安情况和社情,加强自身作风建设。2005年,全市要有90%以上的镇(街道、开发区)建成“社会治安安全镇(街道、开发区)”。实现这一创建目标必须进一步抓好共建措施的落实。
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参与联系点共建工程,根据联系点的社会治安状况和工作实际,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和综治委及其办公室,共同研究制定本年度的创建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市综治委委员是实施联系点共建工程的具体责任人,要经常深入联系点,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调查研究,积极帮助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创新工作方法,做到三个结合: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优势与帮助联系点全面推进平安创建有机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抓好结合点;将已经协助原联系点创建平安的成功经验与新联系点的具体情况有机结合起来,并及时总结推广新鲜经验;将挂钩联系工作与被联系单位的积极合作、与下一级综治委的联系点共建工作、以及与市综治办的面上检查指导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呼应、形成合力。从今年起,各联系单位应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市综治办报送有关联系点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并针对在共建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与此同时,综治办也要对实施联系点共建工程实行动态式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对工作不力,不能完成所担负任务的,或没有成效的,由五部委联席会议研究给予通报警示。
第四,要积极探索,努力建立巩固和发展平安创建成果的长效机制。建立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对于激发创建活动的活力、彰显创建活动的持久力和奠定我市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立足长远,切实避免和克服急功近利、小安辄止的思想,坚持边创建、边巩固、边提高,积极探索建立维护平安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要建立健全对敌斗争的预警机制。不断研究新形势下对敌斗争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发现、控制和处置的能力,牢牢把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二是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引导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维护安定团结。三是要建立健全经常性严打整治机制。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减少犯罪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要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机制。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切实加强专门工作,大力开展群防群治,不断增强新形势下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五是要建立健全社会管理机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核心作用,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同时,要加强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责任机制、检查考核机制、激励制约机制和保障机制等,用制度来保证维护稳定措施的落实。
深化平安创建,加强领导是关键。如何加强对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已反复强调,这里我主要讲一下各级党政领导要强化“五个意识”:
一要强化意识。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是各级党政组织的责任。发展经济是政绩,维护稳定也是政绩。只有把构建和谐社会贯穿于“三个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实现“既富又安”,才是真正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绩。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平安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列为“一把手”工程和执政为民的实事,纳入“两个率先”的整体布局,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要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稳定工作要亲自过问,对维护稳定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要及时研究解决,对发生的重大群体性事件,要靠前指挥。要严格实行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的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加强检查考核和指导督促。对于责任不落实、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工作失职、渎职而引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重大问题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追究责任。对领导不重视,敷衍了事,工作落后的,要及时予以警示。
三要强化群众意识。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始终把平安创建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放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上,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平安创建所带来的安全利益。切忌搞形式主义、花架子,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把平安创建这一关系到群众安宁和幸福的好事办好,实事做实。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不断提高宣传、发动、组织群众和依靠群众搞好综合治理的能力,依靠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共创平安,共保平安。
四要强化保障意识。开展平安创建,离不开必要的人、财、物支持。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兼顾,根据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好警力不足、装备落后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使防控体系建设、保安辅警力量以及技术装备条件等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创建标准相符合。各级财政要继续加大投入,对群防群治所需经费,要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多渠道地予以解决。
五要强化创新意识。和谐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动态平衡的社会,也是一个要求各项工作不断创新的社会。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和工作方法,积极应对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建新的平衡协调,努力保持和谐稳定的大局。要注意从基层和群众中吸收创新动力、创新和创新源泉,尊重基层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善于发现完善,及时总结推广,不断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