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推进我县新农村小型项目建设实施“四自”模式的调查与思考 娄底市党代表 双峰县政协委员——蔡如柏 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建设阳光政府,打造阳光工程,实施“五个率先”战略目标,是建设幸福双峰、美丽双峰的一项新的举措,深受全县人民群众的赞许。新农村建设是必不可少的前提,为确保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所投资金真正落到实处,用于各种建设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我们执政者思考和探索。就如何加快推进新农村小型项目建设,我对此项工作阐述以下粗浅看法和建议:
1、我县位于湘中腹地,属岭山地向洞庭湖平原过渡的丘冈地带,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现有人口94万,全县设16个乡镇,一个经济开发区,918个行政村(居委会),9431个村民小组。改革开放这些年来新农村建设,各级政府已投资各种小型项目资金,据不完全统计共达10亿左右。经调查,其中仅2012年中央、省、市、县的投资有:新增粮食生产田间工程900万元,山塘清淤500多万元,中小河流2000多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2380万元,治理娄衡邵干旱走廊四年投资1300多万元,国土综合整理(治)项目6100万元,小农水专项资金1200万元,优质稻项目工程2012年—2013年6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500万元。据此县委政府为建设美丽的双峰、幸福双峰想尽千方百计,跑资金、跑项目,付出了艰辛努力,使双峰得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双峰人民尽情享受着改革开放的成果。
1、各种费用居高不下。上述中央、省、市、县所投资的这些小型项目建设,都是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实施的,由政府投资,政府行业部门代建,采用方式即:一是请规划设计部门对该工程设计规划,并收取规划费2.5%左右。二是请招投标公司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招投标活动,招投标公司收取组织实施活动经费计3%。三是招投标方式又分两种:①邀标:每个工程项目由业主约4-5家公司来投标;②公开招投标:工程项目确定后由业主发出公告,向社会招标,一般20-30公司参与招投标,凡参加投标的公司都要制作标书,而制作标书费用需2-3万元,同时还要预放投标押金100万元左右,一般公司都要筹资,筹资后又需要几个月时间,耗利息达2-3万元。在投标过程中,一般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投标,绝大部分公司是实施围标的办法来解决。前者方式中标,费用还适当轻一点,后者后式中标费用我们可想而知。总之屈指一算,每项工程,光是投标的直接、间接费用不少于6%左右。四是中标后组织施工:业主为了对工程质量、数量等向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负责,指派质量监督部门进行监督,质监部门又要从中收取质监费2.5%。五是税负等7%;六是管理费3%;七是项目设计评审1%。八是利润:一般中标的公司,对这些小工程,因耗力、耗时、耗资,利润又小,不愿意做,所以中标后,他们基本上是采取一包二包甚至三包,层层转包的方式,利用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使用假劣材料等方式从中收取利润。总之用于中间环节的各种费用总计达到43%左右。纵观上述原因,国家和各级政府投资的每个工程项目,实际真正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有57%都是较好的了。
2、程序繁琐,导致工程实施时间长。每个工程项目,首先通过论证到申请上级部门审批,再到设计规划,向社会公开招标,最后工程验收,交付使用,每一道程序都有一个繁琐的过程,每个工程基本是一年时间都难以完全落实到位,这样无法及时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惠民政策,给老百姓一个不好的印象。
3、施工无法监管到位,造成工程质量差。全县每年工程投资量大,工地施工现场又多,质监和专业部门人手少,不可能经常性蹲点到每个工地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加之中间环节的各种费用抽取大,往往具体施工队的利润又极少,这样他们在施工过程中“打主意”,采取用低价伪劣原材料施工,偷工减料,粗造烂制,最终形成豆腐渣工程。如有些村级工路,刚硬化不到一年时间,就出现路面垮塌、浮沙等现象,这样严重影响了党的光辉形象,老百姓怨声载道。
4、企农矛盾多,阻工现象严重。由于工程往往是由外地人施工,当地的闲置人员,想打工赚点零用钱,又不行,所以借故挑起矛盾,阻止施工现象严重。这样影响了施工进度,同时也不利于融洽当地干群和党群关系。
根据党中央建立阳光政府,打造阳光工程及落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八项决定的指标精神,把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怀直接送到老百姓的手中,要使他们“摸得着,看得到”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和实惠。“实干兴邦,空谈误国”结合我县目前建设新农村全部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的具体实际情况,我于今年3月初,参加了湖南省发改委组织五厅一委对衡邵干旱走廊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四自”模式的调研活动,现就我县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我县新农村建设每年中央、省、市、县投入公共建设,即村、组公路、农田水利、粮食、环境卫生、国土资源开发整理等项目资金达几个亿。那么全县如何合理分配到每个乡镇,县委政府应该设置相应管理机构,以免各行业搞各行业的,我行我素,一盘散沙,缺乏集中连片建设,没有统一合理规划调度,所以县政府应当成立和设置相应机构进行综合安排和调配、监管到位。
1、实施管理。各级政府投资我县的各种新农村建设小型项目资金,全面实行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管理和建设,采取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和政府严格监督的服务机制。
2、理事会的成立和职责。项目理事会成立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群众代表必须占理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理事会。在选举产生项目理事会成员的过程中,必须坚持直选,所得选票,选举机构要当场公布和村内公示的原则,确保项目理事成员的公信度。理事会下设工程、财务、安全、技术、监督小组,确保财务人员建账,理事会在村委会的领导下,村民委托理事会成员独立进行项目建设和财务管理。理事会不得实行任期制,一个项目选举一个理事会。
3、项目实行建管分开,建立协调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实施前的勘测规划,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质量、进度、资金监管及实施后的工程验收等工作。村委会作为项目负责主体,负责监管理事会、协调用地、矛盾等事务、审查财务、制定落实项目管护制度等。项目理事会作为项目建设主体,负责组织施工,建筑材料采购及派工、设备租赁、记录工程日志、管理财务及报帐等。
4、项目建设方式及审核、公示。对村民能够自建的项目,一般不实施招投标,由县或乡镇有关专业对口部门,负责落实技术人员指导服务,理事会组织村民自建,按照当地劳务工资标准支付报酬,村民劳务报酬经村公示,凭发放地劳务工资标准支付报酬。村民劳务报酬经村级公示,凭发放花名册直接纳入工程投资;对工程技术含量过高的项目,由理事会聘请有相关资质的工程师或技术发包,组织村民自建;对村民无能力施工的项目,理事会做为招标人,按照《招投标法》规定,招投标建设。所有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要根据工程进度张榜公布,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竣工后,村委会要及时召开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财务报表,并责成理事会将项目明细支出在村内公示,公示7-10天无异议后报帐,发包项目公示,发包过程中中标人名录和中标合同,采购材料在村公示栏张贴半年以上。
一般年度项目计划上级核准下发后,不跨村调整,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建设内容的,需履行村民决策程序,报县业务主管或县统一调配管理机构核准,项目投资在年度计划下达3个月内完成。工程验收:首先实行村自验,镇初验,县中验,省、市抽验的竣工验收制度。具体由村支两委组织部分受益群众代表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报镇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乡镇报县统一调配机关或行业主管局进行正式验收。
6、项目管护和建帐。村民委员会负责健全工程运行和管护长效机制。以后的管理维修费用通过村规民约的方式,按照谁受益大小进行分摊,实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把管护责任落实到每个户。项目和资金的档案管理:项目的乡镇和村要搞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等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项目资金包括前期方案编制、技术服务等费用。管理实行预决算制度,公示制度和县报帐制,理事会是项目资金的报帐人,项目资金明细支出在村内公示7-10天无异议后,由理由会填写决算表,并附真实有效的凭证,经村委会、乡镇和县有关机构及行业管理局核实后报帐。村民劳务工资经公示后,凭发放花名册,直接纳入投资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