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XX乡普法依法治理调研文章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这是党的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新时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行动指南。2013年是我乡全面推进“六五”普法规划集中攻坚落实之年,也是实施 “六五”普法规划取得阶段性成果之年。一年来,乡党委紧紧围绕上级业务部门目标责任书,精心组织作计划,周密安排抓落实,至目前我乡“六五”普法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为进一步促进全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我乡依法治乡进程,乡党委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组织全体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围绕法制宣传教育与促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六五”普法中期取得阶段性成果。成立“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小组对全乡三年来的工作进行督查调研,认真总结和回顾三年来的工作,为进一步落实《鸭暖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提出明确要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行动纲领,充分发挥普法骨干、宣传员和志愿者队伍的能动作用,全面推广“法德进家五个一”经验,组织开展了“送法制讲座”、“送法律服务”和“送法律学习资料”进村入户活动。认真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机关”等法律七进活动,基层阵地的战斗力显著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基本覆盖了广大农村,受教育面进一步扩大。
(二)普法队伍不断壮大,普法阵不断巩固。全乡已建成普法宣传广场5个,普法长廊2个,普法教育基地14个,村社普法图书角20个,培养法律明白人5000余人。通过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全乡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形成学法、用法、守法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良好社会风气,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谁公平正义和平安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普法载体丰富,宣传措施得力。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新农村法制建设和法律需求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涉及农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法律法规,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以平安建设和群众利益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宣传社会管理方面的治安、刑事、民商事法律法规,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犯罪;以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破解农民最关心、最直接的法律难题,把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制宣传的落脚点和出发点。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发展了杜会主义,拓宽了法制渠道,扩大了农民有序的参与,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实行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推行村务公开,坚持“一事一议” 制度,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村民自治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和社会基础。
(四)普法依法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各村、各单位相继成立了“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指导农村法制宣传和依法治乡、依法治村工作,根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修订村规民约,规范人们的行为。围绕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突出问题,推行“普法并举”,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基层人民法庭联动进村入户搭建法制宣传教育平台,抓住流动人口返乡季节、“三下乡”、“逢八”赶集日进行普法集中宣传活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和“十户联防”活动,预防和打击犯罪,排查调处民间纠纷,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平息纷争,维护社会稳定。
当前,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当前重点工作,逐步在辖区内树立起法律的极大权威,即“生活靠法律规范,纠纷靠法律解决,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这样一种新的社会氛围,同时,在法制宣传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困难和问题。
(一)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还存有“死角”。党和国家对新农村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惠民政策;广大农民自主经营性增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发生变化,辖区居民流动性明显加大,对集中宣传教育带来困难,一部分外出务工农民不能受到教育,形成“死角”。
(二)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组织群众,宣传党对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停留在一般号召上;遇到矛盾纠纷绕道走,了解问题一般化,分析问题一般化,解决问题一般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导致当事人多头和越级“集访”,影响正常社会秩序。
(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物质基础薄弱。部分后进村和集体积累薄弱的行政村,无力支撑普法经费,普法读本及宣传材料紧缺,普法宣传设备落后,普法人员难做“无米之炊”,力不从心,不同程度影响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四)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进展不平衡。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通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都能通过多种形式很好的开展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但存在着企业忙于赚取经济效益而忽视普法宣传教育,部分农民流动性强无法集中等问题,使得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法更深入的进行。
(一)创新普法理念,使普法宣传教育成为公众的内在需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要随着时代和社会的进步,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丰富和发展。把维护好、发展好保护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要树立和强化培养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律意识的理念,既强调公民的义务,也强调公民的权利;既强调执法人员的权力,也强调执法人员的责任。在推进依法治理方面,要树立双向规范理念,既强调公民遵纪守法,规范民众行为,牢固树立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理念,既强调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更强调提高公民将法律意识转化为正确运用法律的综合能力。
(二)正确处理重点对象普法与全体公民普法的关系。抓住要点,推动一般,是一个重要的工作方法。确定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农民等作为“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是为了通过抓重点对象的普法,促进全民普法目标的实现。一方面,确定重点对象,有利于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实行分类指导,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好经验好做法,也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学法用法风尚的形成。在抓重点对象的同时,一定要注重全民普法。要在工作力度、资源调配和指导监督等方面,始终坚持二者兼顾,做到点面结合,全面推进。
(三)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有科学的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才能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要在坚持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同时,要结合新的形势,充分考虑人们生活空间、生活方式、思想水平、价值观念更新变化等实际情况,不断改进普法工作的方法,创新活动载体,改善活动内容,提高活动效果。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四)健全完善普法机制,整合社会资源,保障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至关重要。进一步整合科教、文化、法律“三下乡”与农业科技“村村通”远程教育平台,以文字、图片、音视频、动漫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法律讲师团深入农村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努力破解法律难题,扩大教育覆盖面,消灭“死角死面”和“盲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效果。
(五)努力探索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新途径。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是深化普法教育的内在要求,是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的重要途径。把法治合格县创建活动作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载体,积极稳妥地扎实推进。不断提高基层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继续推进“法治村”和“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依法创建工作,提高依法自治水平和能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