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之要,以民为本。对群众要有真挚的感情,这是做好信访工作的首要条件和原动力。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倾听群众的呼声,采纳群众正确的意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每个党员干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唯有真情实意为群众着想,真情实意为群众办事,才能及时发现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才能时刻体验老百姓的感受,否则就会脱离群众,背离党的群众路线。所以我们要把信访工作上升到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加以认识,对每一起件都应认真负责,妥善处理。群众到政府、到部门反映问题,盼望得到满意的答复和解决,这是对党委和政府的信任。我们应当时刻珍惜这种信任,否则,就会在群众中丧失信誉、丧失威信,让群众敬而远之。
近年来,我市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信访形势还是严峻的,群众越级、重复的现象不断发生,捅到“焦点访谈”、上广场、堵省政府市政府大门等等,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发生这些现象的原因有多方面,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的干部作风不够扎实,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带着对群众真实感情去处理群众的问题。做好信访工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经常面对各式各样的矛盾、难题,甚至还要承受一些误解、威胁。做到不烦、不躁、不傲、不推,需要的是一种强烈的工作责任感,需要的是对人民群众满腔热情与真诚。“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没有解不开的疙瘩、化不了的坚冰、解决不了的问题。把对老百姓的真情贯穿于信访工作的每一个细节,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也就是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们的信访工作才能变被动为主动,变为下访,变要我做为我要做。我在许多场合都说过,凡是老百姓反对的,我们不做;凡是老百姓不理解的,我们缓做;凡是老百姓拥护的,我们要快做。只有这样,才能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保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才能进一步激发全市上下建设、振兴池州的巨大热情。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公路、铁路等大项目的实施在加快进行。由于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的调整,社会上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遗留问题比较突出,、联名信访、越级时有发生,信访工作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要把这些矛盾和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好,就需要我们从源头入手,找准问题,吃准情况。当前反映的突出问题可以归纳为七个方面:一是少数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飘浮,不勤政务实。二是极少数执法人员徇私枉法,执法不公,这类现象虽是个别问题,但影响很坏,对群众的伤害也很深。三是个别村组账务公开的力度不够,群众尤其对账务中所涉及的征用土地的实际面积,征地的合法性,征地后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问题的疑问较多。四是一些企业效益不好,拖欠职工工资、下岗职工生活费,企业无法按时上缴职工的养老保险金等问题;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后,职工要求及时解决好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问题。五是交通、大项目建设征地遗留下来的土地征用费和农民的青苗补偿费标准不高或未完全兑付的问题。六是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拆迁、安置等,给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带来影响的问题。七是少数群众生活特别困难,大病无钱治疗、子女无钱上学、无房居住等问题。
针对这些热点、难点问题,我们的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深入到农村第一线、灾区和贫困第一线,多到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去,多到群众意见大的地方去,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分析可能发生的信访态势,排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人物,提前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和
应对措施,争取主动;问题找得准,情况摸得清,政策弄得明,在处理群体性时,才能做到沉着应对,冷静处理,配合密切,方法得当,效果明显。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到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不是用来作为对付群众的理由,而是寻找化解矛盾、为群众办事的依据和办法;讲沉着应对,也不是说怎样和群众针锋相对,而是更合理、更妥善地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理顺群众情绪。目前,市政府已建立了大病救助基金、失业人员培训基金和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首期200套廉租房已于上月底交付给生活特别困难的无房家庭使用,市政府准备今年再建300套。这一系列措施都是在把准“脉搏”之后采取的,社会反应较好。
群众信访所反映的问题,尽管其中有一些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的地方,但我相信80%以上都是合情合理,而且应该给予解决的。从市信访局和政府督办室对市领导接访和批示的信访案件督办情况来看,我们有少数县区和部门在办理时不是认认真真地去落实,去化解矛盾,而是千方百计地找理由和借口来搪塞,极个别承办单位负责人根本不过问,上面催办时就由办公室写几句话应付一下了事。究其原因,一是有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有些同志站的角度不对,往往把群众放在对立面去对待,习惯于在群众身上、在客观上找原因,有的甚至认为群众是刁民,总认为是老百姓的错,把问题推向群众。二是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信访渠道还不够畅通,信访接待工作没有明确职责,没有具体制度,群众来不知找谁,谁也不愿主动去接待,化解矛盾。三是依法规范信访活动的工作相对滞后,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广泛、不深入。四是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变化的要求。
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我们要进一步学习、宣传《信访条例》,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导不可激”的原则,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善于疏导,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上多下功夫。针对不同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要做到“四宜四不宜”,即工作方法上要“宜细不宜粗”,耐心细致,以宣讲政策、说服教育为主,防止简单粗暴;对历史
遗留问题要“宜活不宜死”,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对要“宜化不宜激”,以预防为主,相互配合,及时疏导,防止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对重大信访案件要“宜准不宜急”,主要是摸准情况,吃准政策,认真研究,妥善处置,不留后患。要通过大量、细致、扎实的工作,实现信访工作“一通二保三减少”,“一通”就是确保信访渠道畅通;“二保”就是依法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三减少”就是减少群众越级,减少,减少信访老户。我相信,只要我们善于耐心细致地疏导,化解矛盾,这一目标是能够实现的。
一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逐级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按照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扎实实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逐级制度,把这项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逐级制度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一把手是不是把解决群
众的事作为己任。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要敢于面对矛盾,正视问题,对本地信访动态、苗头要心中有数,尤其是对初信初访工作必须想办法有效地化解在基层,不得推诿、拖拉、回避,或将矛盾上交;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漠不关心,麻木不仁,视而不见,不能把群众的合理要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今后如果出现因初信初访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一查到底,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要严格执行领导定期接待日制度。落实领导定期接待日制度是实践“”,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的重要措施。市级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把定期接待日制度坚持下去并不断完善。事实证明市级领导接访和下访是很有成效的,得到了绝大多数群众的好评。市信访局和政法委、法院、检察院要共同磋商一下,拿出院长、检察长和公安局长“三长”联合接访的方案,由政法委牵头,接待涉法案件。许多新的信访问题错综复杂,必须运用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并采取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综合治理,联合办案的形式才能解决好。各县区以及市建委、公安局、经贸委、民政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交通局等部门也要建立和完善此项制度,并向群众公布,每个月接待日不得少于一天,而且不走过场,力求实效。国土资源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旅游局等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报社、电视台要开设“市民热线”专栏,反映群众心声。为了完善接访工作,做到依法接访和处理信访事宜,县区长接访时要有法律工作人员陪同,以便向群众作相关法律解释,同时协助我们处理好一些涉法问题。目前,市长接访时都有法律工作人员参与。市政府督办室要会同市信访局对各单位接待日制度的落实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凡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走过场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要严格执行群众评议和仲裁制度。群众评议制度和仲裁制度,是市政府在接待群众过程中积极探索并建立起来的。信访评议一方面可以畅通的渠道,维护群众的利益,另一方面对我们的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也是一种公开的群众监督,尤其是“让群众自己来评议群众的事”,很有说服力;一些案件涉及法律,但是老百姓又不愿意打官司,但他们愿意通过仲裁来解决。从目前执行的情况来看,群众评议制度和仲裁制度,是解决群众案件中争议和纠纷非常有效的途径,我们不仅要制度化,还要严格执行,逐步完善。各县区也应该建立相应的制度。
四要严格执行信访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制度。我市基层信访信息工作是一个亟待加强的重要环节。有的问题反映到上级领导、反映到有关媒体了,我们还不知道。所以,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当地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对不稳定的苗头问题,要有超前意识,做到提前排查信息准确,反应灵敏,处理迅速,尤其是群体性、突发事件,必须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做到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对因信息不灵,情况不明,漏报误报迟报而扩大事态的群体案件或群体越级案件,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五要严格规范接待来访、处理信访的办事程序。全市信访工作人员包括其他部门的领导和同志都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严格按照《信访条例》,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件信访、每一起来访。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对市长接访的案件和领导批示的信访件,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依法办理。办理过程中,接待要热情,解释要细致,记
录要清楚,答复要准确,处理要及时,结果要公开,复议要公正,尽可能让群众带着问题来,带着满意去。市政府法制办要协助市信访局尽快起草《池州市〈信访条例〉实施细则》,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对那些在过程中无理取闹和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六要严格信访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督查和考核制度。强化督查督办也是落实领导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大量信访问题的解决,要靠领导重视,有些疑难问题还要领导亲自处理,但主要的、大量的信访案件还是要靠各级党政组织去落实、去解决。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得快不快、好不好,是督查督办的一个重要任务。因此,各级领导同志要经常过问和检查各种会
议、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出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室要把信访督查督办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要坚决扭转对群众来信来访一转了之、一交了之、不督不办、不问结果的现象,确保应该解决的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市政府督办室要会同市信访局,加大对各地各部门办理信访案件的督查力度。督查工作也要制度化,一个季度要督查一次;市长接访和批示的信访案件,各地各部门和承办单位必须按督办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市信访局和市政府督办室。按照“马上就办、一步到位”的要求,凡有权直接作出处理决定的党政机关或单位,对群众的初信初访应及时处理,处理时限为15日,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最长一般不超过60日。
去年我们就把信访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在100分中占5分;今年要进一步纳入对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市信访局要制定考核办法,要把越级访、反复访、市长接待和批示案件办理情况、信息报送以及各项信访制度执行情况都纳入考核内容。希望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针对薄弱环节,认真研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首先,做好信访工作是实践“”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打造为民政府的需要。这里我觉得重要的是要解决感情问题。老百姓来找党委、政府,多数是有问题、有困难的,真正无理取闹的还是极少数。打造为民政府,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首先要有“情”,要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做好信访工作。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把群众当作自己的亲人来看待,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真心实意地为他们解决问题。第二,做好信访工作是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需要。大量的信访案件表明,群众反映的问题,很多是因为我们工作落实不够、工作作
风不实造成的,有的是该落实而没有落实好,有的是该快不快。作风不硬、作风不实、作风疲沓,必然带来信访问题增多。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扎扎实实地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第三,做好信访工作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去年全市几起重大信访案件,如到省里的东至华源问题、青阳县“9.15”问题,这些信访案件不仅影响了一个县,甚至对整个池州市对外开放都有影响。所以说做好信访工作非常重要,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不可小视。第四,做好信访工作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需要。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许多涉及到协调发展的问题,涉及到以人为本、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做好信访工作,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难题,解决好发展中不协调的问题,就是在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另外信访量增加也反映出我们决策、工作上失误的一面。如有的地方不从长远考虑,而是急功近利,搞“短平快”的政绩,上了一些花架子工程、形象工程,结果使“一时的政绩”成为“长期的包袱”,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所以解决信访问题,也是落实正确政绩观的需要。在实际的信访工作中,我们一些同志认为,信访工作是扯皮的事、难做的工作,而且长期默默无闻,做幕后英雄,出不了政绩。现在通过学习、实践,我们
应该认识到,做好信访工作同样能出政绩。因为信访工作既要掌握政策,坚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依法办事,更要注
重解决问题,让老百姓拥护。各级党委、、政府、政协包括各级干部都要更多地关心信访工作,做好信访工作。信访工作者应该更加受到尊重。第五,做好信访工作,也是培养提部的工作能力、领导水平和提部素质的需要。领导干部有没有本事做好群众工作,是对干部素质的一个很重要的考验。做信访工作,深入群众做思想工作,这本身就是对干部的锻炼。善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就是领导水平、工作能力的体现。
根据市领导下访活动周、市长接待日和信访部门接待群众来访特别是群众集体访以及地方反映的情况看,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是有道理或有一定的实际困难,是应该给予解决的;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方面的努力,绝大多数是可以解决的。这充分说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地为信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是从源头上减少群众特别是减少群众、重复的根本措施。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到矛盾和问题多的地方,变群众为领导下访,变被动应付为主动接访,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畅通信访渠道,是尊重、保护和实现公民的信访权利,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信访渠道不畅,或以种种手段限制群众正常的信访活动,不仅违反了宪法和法律,也违背了党和政府开通信访渠道的初衷,甚至还可能导致部分群众迫不得已采取某些极端做法,由此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各地各部门要正确对待群众的信访活动,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坚决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绝不允许堵塞言路和拦阻群众正常。要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一方面,要加强执法监督,做到依法行政,同时要规范各级党政机关、信访部门在信访活动中的行为,真正做到依法依规、按政策和依程序及时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保护群众正当权益,避免在工作中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另一方面,要继续抓好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安徽省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加
强基层信访工作,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是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减少越级和提高信访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要建立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形成一个纵横交错、点面结合并延伸到街道、居委会、农村和企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网络,全面提升基层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今年1—3月份,我市去京6批6人次(去年同期无),其中在全国“”期间有4批4人次;到省2批64人次,批数与去年同期持平,但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4倍。各地和市直有关部门对已去京的人员一定要做好劝阻工作,对有些问题能够解决的要认真解决,不能解决的也要做好工作;对违法违规的人员,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不能手软。对已发生到省的,要按照省“两办”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置群众来省、异常,维护省委、省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工作方案》和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加大对来省劝返、处置工作力度的通知》要求
,认真做好到省的处置工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工作做细做实,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坚决把到省去京比去年同期上升的势头遏制住。
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行各业。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增强大信访意识,加强协作配合,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当前,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各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项会议制度,了解、掌握和分析群众情况,定期通报群众来市到省去京动态,研究处理群众问题,指导、协调并督促解决好涉及群众的重大问题。在处理群众集体访尤其是跨县区、跨部门的群众时,有关县区、部门要主动联系,通力合作,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延误处理的最佳时机,积极为解决群众问题创造有利条件,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初始状态。
处理好群众问题,是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信访工作形势,积极支持和关心信访部门的工作,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各地党政一把手要对信访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抓好各自分管工作领域内的信访问题。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哪一级、哪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就由哪一级、哪个部门负责解决。要建立包保责任制,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级、每一个部门、每一位领导和每一位工作人员身上,做到责任到人。要将信访工作纳入干部管理考核内容,把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实绩作为使用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去年,省“两办”下发了《徽省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对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对漠视群众疾苦、工作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发生大规模,贻误时机或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的,都要依照党纪政纪和法律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希望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促进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信访部门是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门之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支持信访部门的工作,在工作调度上、关系协调上,在交办、查办案件上,要予以支持。要不断改善信访部门的工作条件,为信访部门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给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信访场所。广大信访干部长年累月与信访群众打交道,非常辛苦,有时因群众一时不理解还要受到委屈和误解。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理解和爱护信访干部,多给他们创造学习、锻炼和提高的机会,多为他们解决一些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要加强对信访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真正体现对信访干部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