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即政党的作风,包含其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是党性的外在表现。廉政:即廉洁从政、克已奉公。党风廉政建设:即党和国家政权为实现国家和政府的廉洁的目标而从事的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对政风、社会风气的影响极大,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反腐倡廉,腐朽思想的侵蚀,做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表率,是中国党对党员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要求。
1、为巩固我党的执政地位。我们党是执政党,执政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如何,是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的一个根本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说到底就是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自身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使我们党更好地担负起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重任。我们党能够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说明我们党能够解决自身的问题,能够纯洁自己的队伍。应该肯定,我们党的路线是正确的,党的主流是好的,大多数党员和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但也要看到,现象渗透到社会生活领域的情况已相当广泛,尤其是已经侵蚀到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党员干部队伍中作风不正,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数之多,数额之大,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这些情况表明,如果我们不下决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党就没有先进性可言,就会有的危险。
2、为加速我国的经济发展。执政党先进与否,最终将表现为能否最大限度地发展生产。改革开放的目的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只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才能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只有规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排除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各种非经济因素的干扰,才能促进和保证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大量的人、财、物的投入,国外资金的引进,都需要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但是,极少数党员干部置党纪国法而不顾,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挥霍浪费、侵吞了大量钱物等等。这些行为的存在,不仅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而且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阻碍了经济发展。“不惩治,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文选》第三卷第313页)。因此,要推进改革开放,确保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就必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此,摆在执政党面前的紧迫任务,就是要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的工作经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和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勤政廉政问题,有效地清除现象,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3、为确保群众的根本利益。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是党和政府要高度关注的大事,也是全社会所关注的事关党和政府形象、是否得民心、顺的大事。所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受侵害,是我们党的重要任务。但是,我们的少数党员干部不是以人民的利益为重,而是以权谋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加重群众负担,该作为的不作为,没有好处不办事,不该作为的乱作为,得了好处乱办事,损害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这就是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严重问题。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重要内容,才能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才能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才能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应当充分肯定,我们党的队伍的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党员及其党员领导干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保持了先进性,能够忠实积极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事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在急、难、险、重的工作面前,如抢险救灾、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等关键时刻,总是冲锋陷阵在最前面,把困难和危险留给自己,把方便和安全让给他人,尽最大努力来保护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涌现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党员干部,如孔繁森、郑培民、牛玉儒等。他们以人民利益为重,为人民负责,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一个党员干部的职责,不贪不占,两袖清风,一身正气,体现了党员的光荣本色。也正是因为有了他们为代表的绝大多数的党员及其党员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我们的经济才能如此发展,我们的事业才能如此进步。但是,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甚至是严重问题。由于长期的和平建设环境,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外的复杂因素的影响,加上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组织放松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导致了极少数党员的信念动摇、方向迷失、思想空虚,滋长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削弱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所以,在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教育活动中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很有必要,必须切实抓好。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才能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巩固党的领导地位。但是,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经济上的违纪违法。有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已经被剥削阶级思想所腐蚀,背弃了自己的入党誓言,违背了党的宗旨,给党和人民造成了损害。一是贪污受贿。根据关资料所提供的数据,去年1—10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受贿案3757件,其中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受贿要案147件,科局级干部贪污受贿案2107件,说明贪污受贿问题的确十分严重。如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贪污受贿300余万元而被立案查处。从全国看,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原党组、局长肖占武,从2000年至2002年,共受贿114次,平均每月受贿近6万元。检察机关在扣押他的财产时以他的工资计算形象地说他已拿了300年工资。二是私分滥发。有些单位和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坚持政策原则私分滥发钱物,亏了国家肥了个人;有些单位设立“小金库”,暗箱操作,中饱私襄;有些单位把自己应该履行的职责变为有偿服务,明目张胆地损害群众利益,利用手中的特权和条件“吃拿卡要”,没有好处不办事,得了好处乱办事。三是奢侈挥霍。由于党员领导干部不坚持政策原则,有的单位巧立明目请吃且档次越来越高,有的单位大搞娱乐高消费活动;有的单位用送礼自己趁机捞好处;有的单位公费旅游,等等。
2、吏治上的违纪违规。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关键是从严治吏。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买官卖官、“带病上岗”的问题非常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十分强烈。这些地方的党员干部中极少数人不能廉洁自律,知而不行,阳奉阴违,“台上反,台下搞”。他们有的明目张胆,见钱眼开,来者不拒,封官许愿;有的迁就部属,顺水推舟,打集体旗号,捞个人好处;有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收受的红包礼金,该登记上交的没有登记上交,然后再为送礼者谋取官位;有的借婚丧嫁娶以及升学、参军、生日、乔迁新居等各种名目大肆请客送礼收钱敛财,然后再按礼金多少搞“带病上岗”,为其谋取非法利益,等等。如被判处死刑的王怀忠,就是一个典型的“带病上岗”,他自己曾公开叫嚣“组织查我十八次提拨我十八次”。再如被群众称为“官位卖光”的福建省周宁县原县委林龙飞就是又一个卖官典型。1996年至2003年提拔调整干部受贿230多万元。林龙飞被查处后,县长、2名副县长、组织部长都因涉案被查处,全县重要部门的领导也无一幸免。林龙飞卖官的价位是:常务副县长17万元,一般副县长10.2万元,财政局长10.66万元,建委主任10.4万元,水电局长9.2万元,农业局长7.1万元,林业局长6.9万元,国土局长6万元,经贸局长5.9万元,环保局长4.9万元。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这些吏治上的问题,便是严重影响党员先进性的党风廉政问题。对此,党中央已经采取了坚决措施,在去年11月22日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出了“十六条”规定,并已经发放到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3、“黄赌毒”的侵袭危害。现在,少数党员干部及其国家公职人员由于不认真学习、思想空虚,受到了资产阶级思想的腐蚀侵袭,自觉不自觉地沾染了“黄、赌、毒”恶习,嫖娼、、吸毒,生活上腐朽糜烂,腐化堕落,走上了违纪违法道路,严重败坏了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性。如江西省上饶市原市委余小平因道德败坏、嫖娼包养等错误被查处,使我们党的形象受到了严重诋毁。又如陕西省南郑县阳春镇原刘贵正涉嫌挪用西安至汉中高速公路项目中应给农民的补偿款114万元用于参与被查处,逃匿后在青海西宁落网而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震动。从吸毒的问题看,不说全国,仅我县2004年就有3名职工因吸毒而受到了纪律追究。
一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998年11月,中央颁布实施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这就是从制度上保证全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六年来,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兑现到位,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后,我们党将继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坚持“一岗双责”,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票否决”,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的方针。2005年1月3日。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其重大意义就是为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地预防,坚持“标本兼治”的方针。我们要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坚决贯彻,把惩治和预防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按照十六大“对任何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的要求,不断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办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质采购等领域和环节发生的案件,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案件,违反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破坏招商引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案件,司法领域中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参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在重点查办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案件的同时,重视查办基层干部严重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同时还要按照中央的布署和要求,查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案件;“”的案件;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案件;党员干部参与的案件。2004年,全国立案查处了国土资源部原部长,贵州省原省委刘方仁,湖北省省长张国光,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之,江苏省原、组织部长徐国建、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王道生等等,说明了党中央惩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强决心。
三是健全宣教大格局。加强思想教育,既是提高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基本途径,也是党中央提出的又一项遏制的治本之策。根据中央要求,要整合宣传教育力量,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宣传、文化、广播电视、党校等机关和部门职能,要完善教育制度,因地制宜,讲究教育的方式方法,把专题教育和常规教育、集中教育和分散教育结合起来,注重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党纪条规和党风廉政建设正反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组织、宣传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党委(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文化、广播电视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正反典型广泛宣传,开办有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专题栏目;党校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课培训的重要内容等等。各级各部门要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大格局。
1、党员要保持先进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保持先进性,主要是按照党章、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言行。所以,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到“四不”:一是理想信念不动摇。为了实现主义的远大理想,决不能搞特权,谋私利,恋美色,贪虚荣。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大潮中,要经得住考验,抵得住,守得住清平。在原则问题上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做到在思想上、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组织纪律不松弛。纪律是胜利的保证。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就是因为纪律严明。因此,我们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经济工作纪律。要坚持集体领导,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公道正派,在维护和遵守“四律八项要求”的基础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观念不淡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必须认真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讲,讲党性,决不能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相矛盾时,搞有损于集体利益的一切向“钱”看,丧失精神支柱。四是宗旨观念不模糊。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主义奋斗终身”。所以,党员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员干部除了制度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都不得把自己的职权作为特权谋取私利,决不能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上瞒下、不择手段地追逐个人名利。
2、领导要保持模范性。党员领导干部是领头雁、带头人,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和部门的楷模。所以,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永远保持自己的模范性,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言行一致。一是要集体领导。凡是重大决策,都要集体研究,集体决定,该公开、公示的必须要公开、公示,决不搞暗箱操作,个人说了算,决不能独断专行。二是要遵章守纪。做到上不软,经济上不贪,工作上不浮,生活上不奢,纪律上不散,管理上不松,服务上不差。能够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三是要身体力行。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要求别人做到的事自己要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事情自己要坚决不做,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要知道权力就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要知道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四是要接受监督。为人处事必须光明磊落,八小时内外,都不能违纪违规违法。要虚心听取不同意见,主动接受专门机关监督,社会群众监督,新闻监督。
3、机关要保持示范性。各级党政机关、部门是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窗口,服务的平台。能否保持党政机关的示范性,做到廉洁高效,对改革的成败关系极大,对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影响深远。所以,党政机关和党政机关中的党员干部应该为基层党员作示范,为其他公职人员当表率。一是要纠正疲踏的工作作风。为群众办事,不能疲踏拖拉,要雷厉风行,快速高效。二是要纠正为政不廉的不良风气。凡是群众前来机关办事,不论亲疏,不论工作难易,都必须平易近人,平等待人,一视同仁,及时办理,绝不允许索、拿、卡、要。三是要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恶劣态度。为群众办事必须笑脸相迎,应该及时办理的绝不能推诿,不该办的,也不能违背原则乱办。使群众通过党政机关的示范作用,看到我们党的希望所在。
同志们,只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才能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在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教育活动以及今后的各项工作中,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这样做了,才能使我们党能够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