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我们一起听取了六位来自基层单位的党员先进典型的事迹报告,真切看到了宿迁大地上优秀党员民警的形象和风采。高超同志不管是在普通民警岗位上,还是走上领导岗位,都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忘我工作,辛勤汗水换来了骄人的成绩:199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2001年被江苏省政府评为“劳动模范”,2004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杨中云同志从警20多年来,一步一个脚印地在警营里跋涉,把自己的青春无私地与群众共同分享:面对黑恶势力的威胁和恐吓,他义无反顾 ,为保一方平安,呕心沥血,他以所为家,忘我工作,成为典型的“拼命三郎”,先后被授予市“优秀派出所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国优秀人民”称号;卢峰同志也是一名, 奋战在我市公安战线的第一线,舍小家、顾大家,默默耕耘,忘我工作,用一颗对党和人民的赤诚之心,对公平和正义的执着之心,谱写着一曲新时期人民的颂歌;张兵同志是一名基层交巡警,红绿灯下、十字街头是他及数百交巡警默默奉献的舞台,没有惊天动地、没有丰功伟绩,有的只是平凡和细微,但是在这平凡中却能折射出的价值和为人民服务的真谛;朱裕松同志以对公安事业的满腔热情,用青春和汗水谱写了一曲无怨无悔、荡气回肠的赞歌,2003年5月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称号;李央华同志在不同的岗位上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以他崇高的精神为周围民警树立了表率,他先后三次荣立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县市“优秀党员”,2001年,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称号,受到的表彰奖励。
六位同志来自公安一线,他们都用行动诠释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在他们身上,充分体现了当代党员民警爱岗敬业、保民平安、心系群众、亲民爱民的精神;充分体现了当代党员民警安贫乐道、默默奉献、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他们用实践证明,保持党员先进性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高不可攀的,而是每一名普通党员通过努力都可以做到的。他们的模范行为,为我们树立了学习的标杆,提供了对照检查的镜子。公安机关是人民的重要工具,公安队伍是一支以党员为主体的纪律部队。公安机关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践行“”、实现执法为民、提高“四个能力”,更好地肩负起三大和社会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照他们的先进事迹,我们要想一想:自己的思想境界有没有他们那样高?比一比自己的实际工作做得有没有他们那样好?看一看自己的付出和奉献有没有他们那样多?
“学先进,见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广大党员民警要以今天的报告会为契机,对照先进,寻找差距,汲取力量,不断增强保持先进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激发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
我们向先进典型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们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无限忠诚,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甘于奉献的高尚品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到高于一切的位置,时刻保持一种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宿迁加快发展、实现后发快进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我们向先进典型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艰苦奋斗,清正廉明的道德情操。认真反思自身存在的与实践“”要求不相适应的种种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利益观、荣辱观和道德观,坚持积极向上、一尘不染的气节和党员本色,在各种腐朽思想侵蚀和物欲利诱面前经受住考验。
我们向先进典型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们心系群众、勤政为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公仆本色。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人为本,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与人民同心、保人民平安、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
我们向先进典型学习,就是要从事迹见精神,比典型看自己,身体力行,把坚持党的先进性落实到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中。要从保持道德操守做起,不断加强人格修养,保持纯洁、崇高的品格,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实战型公安机关献上自己的全部力量,为党旗增光添彩。
同志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督导组的直接指导下,我们要紧紧围绕贯彻“”、建设“平安宿迁”、实现执法为民的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高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宿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