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公文既然属于对党的机关公文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一种通称,那么关于其分类问题,首先可以根据制发文机关性质的不同,将其分为党的机关公文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两大类。 根据《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党的机关公文种类主要有以下14类: (一)决议 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决定 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 (三)指示 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四)意见 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 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 (六)通报 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沟通重要情况。 (七)公报 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 (八)报告 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 (十一)条例 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 (十二)规定 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十三)函 用于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十四)会议纪要 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根据《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以下12类: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二)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三)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 (四)指示 适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五)公告、通告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六)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七)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一)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十二)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另外,我们对通用公文还可以从其他不同的角度来分类。例如,既可以从公文自身的性质、特点来划分,也可以根据公文运转的功能来划分。这样,可以有以下的分类结果: (一)根据公文来源划分 根据来源划分,公文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制发公文;另一类是收进公文。 制发公文是本机关制作的公文。这类公文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外发公文;一类是内部公文。外发公文是发送给外机关的公文,其中包括给上级、下级、平级的公文。内部公文是在本机关内部运转的公文。 收进公文是由其他机关,包括上级、下级、平级发送来的公文,也是本机关收到的公文。 (二)根据行文关系划分 根据行文关系划分,公文可以分为下行公文、平行公文、上行公文三种。 下行公文是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发文。主要文种有命令(令)、决议、决定、指示、意见、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会议纪要、公报、条例、规定等。 平行公文是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发文。这类公文的文种有函。 上行公文是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的发文。主要文种有报告、请示、议案。 (三)根据秘密程度划分 根据秘密程度划分,公文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秘密性公文;第二类是普通公文;第三类是公布性公文。
秘密性公文是指在一定时间内需要限定阅读范围,以保障党和国家机密安全的公文。这类公文根据《办法》和《条例》的规定分为三种:“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公文的密级越高,阅读范围越小。
普通公文是指不需要标明密级的公文。它包括机关对内、对外运转的各种公文。这类公文尽管不标密级,但同样需要认真、安全地递送、处理和保管。 公布性公文是指向国内外大众公开发布的公文。此类公文内容不涉密,具有公开性特点。其公布方式或者通过新闻媒介,或者进行张贴。常见文种有公告、通告、通报等。 (四)根据紧急程度划分 根据紧急程度划分,公文可以分为平件和紧急件。 平件即按照一般公文正常运转处理的公文。这部分公文虽不标明紧急程度,但从公文限定的时效性来看,也不允许拖着不办,贻误工作。
紧急件即发文机关对受文机关明确提出处理时限要求的公文。根据《条例》规定,紧急文件分为“特急”件和“加急”件,紧急电报分为“特提”“特急”“加急”和“平急”电。根据《办法》规定,紧急文件分为两种:一种是“特急”件,一种是“急件”。紧急电报分为三种:“特急”“加急”和“平急”电。
(五)根据用途和性质划分 根据用途和性质划分,公文可以分为四种:指挥性公文,如命令(令)、决定、指示、批复、会议纪要等文种;知照性公文,如公告、通告、通知、通报等文种;报请性公文,如报告、请示、议案等文种;洽商性公文,如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