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济法概述
1.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和对经济活动进行协调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调整的是特定的经济关系,是国家在宏观调控和协调社会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具体有以下几种经济关系:市场主体的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政府宏观调控关系、社会保障关系。
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保障和促进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
2)国家适度干预原则
3)鼓励自由竞争与反不正当竞争相结合原则
4)经济效率与经济公平相统一原则
二、经济组织法
1.国有企业法
国有企业法是调整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国有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国有企业的设立必须由创建单位提出申请,依照法律规定,报请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国有企业变更的主要形式有:合并;分立;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
国有企业终止的原因有:违反法律、法规被责令撤销;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解散;依法被宣告破产;其他原因。
2)国有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国有企业的权利: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进出口权;投资决策权;留用资金支配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兼并权;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拒绝摊派权。
国有企业的义务:对国家应尽的义务;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对职工应尽的义务。
3)国有企业的内部领导制度:厂长负责制;职工代表大会;企业党组织。
2.集体所有制企业法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中发生的关于集体企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合伙企业法
合伙企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法是调整国家管理合伙企业和合伙企业在组织与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主体。
5.外商投资企业法
外商投资企业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和中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由外国投资者独自投资的企业。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三种。
6.公司法
1)公司法概念。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以及其他对外对内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它的成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其组织机构一般包括以下三个部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设立方式有两种:一是发起设立,二是募集设立,须满足一些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以发行和转让。
3)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和清算。公司合并包括: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前者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均解散,共同形成一个新公司;后者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其中一个存在的公司,吸收其他解散的公司。
公司分立按原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营不善,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部门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此外,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三、市场秩序管理法
1.不正当竞争与反不正当竞争法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的权利有: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要求赔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商品知识权;受尊重权;监督权。
经营者的义务主要有: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接受监督的义务;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标明商品的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义务;保证质量的义务;履行“三包”的义务;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等。
2)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根据经营者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等因素分别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3.产品质量法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主要有: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遵守产品质量表示制度;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2)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销售的产品标识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禁止性规范。
3)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从事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宏观经济调控法
1.税法
1)税收与税法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征收货币或实物的经济行政活动,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法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2)税法的构成要素: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减免税;违章处理。
3)税收种类: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2.金融法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银行法。银行,是指经营存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充当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银行法是规范银行组织和银行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银行主要分为三类: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2)货币管理制度。货币管理包括货币发行、现金、金银等方面的管理。
3)信贷、结算制度。信贷管理是指国家运用信贷手段对国家信贷资金进行的有效调节与控制行为。信贷管理的内容包括存款的规定、贷款的规定和利率的规定。
结算是指因商品交换、劳务服务和资金调拨等引起的货币收付行为。
4)外汇管理制度。外汇管理亦称外币管理,是指国家根据法律法规对其外汇收支、买卖、借贷和国际结算、外汇出入国境等活动及本国货币的汇价进行干预和限制。
五、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保护法
1.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是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协调发展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原则;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原则。
2)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土地利用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环境标准制度;环境监测制度
2.自然资源保护法
自然资源保护法也称为自然资源法,是指调整人们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重要自然资源公有、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原则;国家统一领导和地方分级管理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原则;开源与节流相结合原则。
2)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自然资源规划制度;自然资源许可证制度;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六、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
1.劳动法
1)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调整对象,主要是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在单位中应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作制。休息休假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每昼夜、每周、每年节假日享有休息权的制度。
4)工资制度。工资是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基本形式,是用人单位定时定量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5)职业培训和劳动保护制度。职业培训是按照职业对劳动者的要求,以开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和训练活动。劳动保护制度是指国家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制定的有关法律规范。
6)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或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社会保障法
1)社会保障概念。社会保障是指劳动者或者社会成员在年老、患病、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由国家、社会或者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物质帮助,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
2)社会保障法概念。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社会保障法包括社会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社会优抚制度等。
3)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