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宪法概述
1.宪法是确立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政策,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基本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2.宪法保障制度与宪法监督制度
宪法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了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而建立的宪法解释、宪法监督、违宪审查等一系列制度的总和。宪法监督是宪法实施的最重要的制度保证。
3.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1954年9月20 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第一部宪法,此后这部宪法先后于1975年、1978年和1982年作了全面修改。
二、国家性质
1.国家性质
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3.统一战线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我国的统一战线已经发展成为爱国统一战线,它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主要职能是: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地方重要事务、政策和法律的贯彻、群众生活和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
三、经济制度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四、国家形式
1.政权组织形式
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治理社会的政权机关。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和分类。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按照一定的原则,在其领土范围内划分区域,调整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关系的制度。
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主要有两大类:单一制和复合制。单一制是指由若干普通地方或自治地方组成主权国家的结构形式。复合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国联合组成联盟国家或国家联盟的结构形式。分为邦联和联邦两种形式。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采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五、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公民
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利。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监督权,即公民享有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
3)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
4)社会经济文化权利。
5)特定人的权利。
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公民有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公民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公民有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公民有纳税的义务。
六、国家机构
1.国家机构及其原则
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了保证国家权力的有序运行而建立的相互联系的国家机关的总称。
2.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分工和协调原则;责任制原则;精简和效力原则;依靠人民,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3.国家机构体系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职权是: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法律;组织其他国家机关;批准国家计划和预算;监督常务委员会;其他应由全国人大行使的职权。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它的职权有: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解释法律……
3)国家主席。在我国,国家主席与最高国家权力机构结合,行使国家元首权。
4)国务院。国务院是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主要职权包括行政立法权、行政管理权、行政监督权和法律案提交权。
5)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军事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是我国最高的军事领导机关。
6)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主要职权:地方性法规制定权;重大地方性国家事务决定权;对本级地方国家机关的监督权;选举和罢免本级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的权力;其他职权。
7)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地方政府正、副行政首长由本级人大选举产生。
8)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城市和农村居民居住地设立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9)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治机关包括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10)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